1、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并已经网报成功的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2、具有市区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具备:
(1)网报后打印的《2022年呼和浩特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一式2份。
(2)父母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个地址必须一致)。
3、市区非正居户,即合法稳定居住、市四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网报后打印的《2022年呼和浩特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一式2份。
(2)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本人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务工证明。(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即可)。
呼和浩特市幼升小学户籍要求?
1.年满六周岁;
2.具有本市区户籍;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呼和浩特幼升小派位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确定学校的招生计划,划定合理的招生区域,统一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依靠当地公安等部门,运用本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分班方式及“阳光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五)坚持划片招生,保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在保持一定时间内学区划分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学区划分范围。对于教育资源差距相对较大的片区,可实施多校划片,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入学。
呼市上小学必须要落户吗?
呼市上小学不是必须要落户。
呼市上小学,只要有暂住证或具有在呼市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都可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就近的小学入学。
呼市人民政府为方便呼市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特别出台了以上政策,解决了呼市外来人员孩子入学难的问题。
呼市上小学不是必须要落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