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购房政策2017年有以下几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了解到的外地人在南宁买房条件是什么,南宁买房政策有哪些,很多人在南宁买房的目的就是能够在南宁长久的生活。南宁发展迅速,环境也好,所以选择在南宁定居,那么大家都了解一下关于购房政策的问题对以后大家购买房屋会有帮助。
南宁市户口迁入政策
根据南宁市公安局公布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所谓的“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通过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含银行按揭的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单位集体宿舍及亲属住所。根据细则内容,无论是投靠亲戚,还是投资经商人员、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只要在南宁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符合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将户口迁入南宁。对于租房户,只要房东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房产局备案后也可申办。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市外迁入南宁市的审批材料予以简化,缩短了户口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取消了原户口所在地的单位、村(居)委会证明以及无(待)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属分、县局审批的户口审批事项,从派出所受理之日起到审批完结,办结时限全市统一为10个工作日;属市局审批的户口审批事项,从派出所受理之日起到审批完结,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户口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提速。另外,办理户口审批、登记不收取费用。
南宁入户的要求是什么?
落户条件要求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取消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区分城乡户口的登记方式,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户口为常住户口。
(二)居民户口簿及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户别”栏不再加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者“集体户”。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后,居民要求更换居民户口簿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当给予更换。
(三)为保障执行政策的连续性,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做好人口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备份,以备核查。
南宁户口落户新政策
进一步放宽本市城区落户条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受本市用人单位聘用,连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的市外人员,就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取消了单位性质、个人身份状况、学历状况以及申办人员范围等条件的限制。此外,实施意见还放宽了购买商品住房、投资纳税、务工经商、企业受聘、投亲、大中专学生毕业及人才引进的入户条件。
放宽了对合法稳定住所范围的界定,将租赁住房列入合法稳定住所范围。符合南宁市落户条件的,租房也可以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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