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让座这件事情变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谁都不容易。我支付了和您一样的钱,也是应当享受座位的,身为年轻人,让您是情分,不让你也没有做错什么。
2017年10月4日中秋佳节晚上,在天津一号线路上,我也因为让座的事情而嚎啕大哭。
国庆节是假期,我与我室友还有另外一名同学三人一起在营口道,也就是滨江道某酒店下的地下车场做兼职,早上8点上班,晚上接近八点下班,开车进地下车场的人都知道,一般都会有工作人员进行引导,国庆期间,车辆比较多,尤其是10月4日当天,中秋节,地下停车场已经开到了B5层,我在B4进行工作,地下的环境不用说了,夹着空气尾气,很热。但是出来赚钱,哪一个行业不累呢?
就在下班之后,我们三人坐上了地铁,很幸运的在某一站客人下车后坐到了位置,穿了一天的黑皮鞋,说真的,很累很累,由于前面又是一堆人,为了避免尴尬,我和我朋友就低着头聊天,在天津的人应该知道,地铁一号线人一般是比较多的,当时我们低头聊天的时候,我发现侧面有一双类似于老年鞋的鞋子,抬头一看,是奶奶,后面还有一个中年男子,不是同行,我就通过手机打字的形式告诉我的同伴,让座,因为人太多,加上是女孩子,当时就是打字的,我们两个人一起起身让了座。
不让还好,这一让,我的天哪,那个中年的男子就认为我们是好欺负的,一边在巴拉巴拉我们,一边坐下,说我们:“不知道孝顺,不知道尊老爱幼,真不知道大人是怎么教育我们的,没有家教。”各种话,还说他是怎么教育他儿子的,当时我还有一点不明所以,看着他瞪着我们才知道,他在说我们。最让我气愤的是,他说我们肯定是不孝顺父母的人,不要脸,不害臊,还有一些……脏话实在是说不出来了。眼泪当时真的在我眼眶里打转,车厢里的人都看见是我主动让的座,有几位叔叔还瞪着他,一位阿姨把我和我朋友拉了过去,另外一名同学也走了过来。
我是真的很委屈,第一,我父母教育我的,要尊老爱幼,我并不是没有做,尽管是站了一天,但是在发现有老人的第一时间,我还是让了座。第二,我没有不孝顺父母,国庆假期七天,我去兼职,700块钱,我给我父母买了礼物。第三,我也是花了三块钱坐的地铁,您也是,但是凭什么你就那么理直气壮?
当天是中秋节,2017年是我第一次一个人来到这么远的地方,那个本该合家团圆的日子,我第一次受到了来自于陌生人的恶意,心寒。有的人本来是善良的,但是就是因为你的恶意,让这个人不敢再善良了,扶与不扶的问题也是这样的道理。
法海一粟认为,女孩不让座的行为不违法,老人逼人让座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1,法律并未设定年轻人必须让座于老人的法定义务。因此,女孩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更何况女孩腿上有伤,不便让座。虽然法律上也有遵老的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只是倡导性的,而并非强制性的。
2,老人逼人让座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法律并未赋予老人这样的权利。老人在逼让不成的情况下动手打人,就是侵权行为,同时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寻衅滋事,应当受到处罚。从常理上判断,老人的行为就是流氓行为。该行为,理应受到谴责。
3,现在社会上,类似本案情形的现象,不在少数。本案是倚老卖老,一副“我是老人我怕谁?”的样子,好像其他人都欠他的。还有一些人也如本案中的老人一样,认为自己是“弱者”,也是一副“我是弱者我怕谁”的派头。法海一粟认为,这些都是不讲理、不依法的行为。人与人之间,是一个相互帮助的关系,不帮是本分,帮助是情分,谁也不欠谁的。
法海一粟提倡的是:不给别人添麻烦。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这个社会关系就会和谐。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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