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以下处罚: (一)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产假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泸州龙马潭出了什么新的新农合政策没?龙马潭的新农合 再外地公立医院医门槛费800 比例25% 太坑爹了哈
我知道的只有这些,这是2012年出的政策,2013年才刚开始,所以还没有新出台政策,过一阵子应该会有变化的,希望能帮到你,请采纳~~
2012年2月的:
一是大幅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住院补偿比和封顶线,住院起付线降幅达200-300元、补偿比涨幅7-20%、封顶线从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二是大幅提高单次住院大额医疗费用特殊补偿,单次住院自付费用在1万元及以上的按50%进行补偿;三是大幅提高慢性大病补偿比,从50%提高到70%,同时增加普通高血压和糖尿病慢性病报销政策,全年预计投入新农合补偿金额832.8万元,将有9262名农村慢性病患者从中受益;四是提高门诊统筹补偿标准,封顶线从50元提高到100元,补偿比从50%提高到60%。五是提高住院分娩补助标准,从400元提高到500元。六是扩大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材料报销范围。七是扩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范围。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