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的核心意思在于告诉人们:人与自然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人不可能离开天地自然而独立存在。
关于什么是“法”?我理解这里的“法”字是一个动词。它有“顺从、遵循、依照”的基本意思,或可说成“不违背”的意思。因此,“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以解读为,人要顺从地,地得顺从天,天遵循一定的规矩,一切规矩都要顺应自然。
我们知道,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按照一定的规矩行走,春风起才会百花开,冬雪到才有万物藏。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说武则天让牡丹寒冬开花,那是传说。说窦娥蒙冤六月飘雪,那是神话。人生活在日常烟火之中,既不是地里的土行孙,也不是天上的七仙女。人得顺应地利天时,人可以认识天、影响天,人也可以利用地、改造地,但是人不可能为所欲为。正所谓一切都有规矩。
我觉得“道法自然”中的“自然”,说的是事物运动的规律。换句话说,是“顺其自然”,是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办事。
我们常常说“天意”,其实“天意”就是万事万物发展的规律,谁都不要去违背。当然,人是万物之灵,有美好远大的理想,可在实现理想的路上,我们不可能翻了天,也不可能覆了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指的“法”就是法则(规则)。这里指的“自然”,并不是自然界,而是自然而然。分別来论,再综合来论。
01“法”一一法则(规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教思想的重要理念,也是道家学说的主要宗旨。道家代表人物老子言论:
“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意思是天地之间有四种东西,即道,天,地,人。在这里人是最最渺小的,其次就是地渺小,比地大的是天,比天大做的是道,比道大的就是自然。按照从小到大的次序,人,地,天,道。形成了宇宙世界有序征服,遵循,效应的方式方法的规则叫顺其自然的法则。
为此,按照这个从小到大这一法则,人要遵循效应大地,学习大地,按照大地的规律来办事。大地要遵循效应于天,向天学习,按照天的规律来运转。天要服从于道,按照道的规律来运行。
但是,道又要遵循效应于自然,自然比天还要高。那为什么自然比道还要高,还要大呢?这就是我们需要解答的第二个问题来了,在下解答。
02“自然”一一自然而然“自然”,如果是大自然,按照道的理由,道应该是最大的,有了道才有了天地,先有道后有天地自然界。
但是,道还要遵循效应于自然。其实这里指的自然并不是大自然,而是指自然而然。也就是万事万物的本然,本来的状态(本来面目,本真,本性,本质)。
如果是大自然,也是不能去破坏它,它也是属于一种本然,道就是取法于本然,本来的面目。
宇宙间因为有了大自然,所以同样也有了自然而然,也有了“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形成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人类社会法则(规则)。
为此,人以地为法则,这是因为大地与人类关糸紧密相连。大地负载和生养万物,人类生存不可离,人类必然遵循和效应地的行为。
地与天的关糸也是密不可分。大地需要天降雨露,空气,阳光,春,夏,秋,冬四季转换,阴阳交合,都不离开天,所以地要遵循和效应天的行为。
但是,天的运行也不是盲目的,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就是要遵循效应“道”。“道”为万物之宗,“道”为万物之母。所以这就是“道”要比天大的原因。
为此,“道”自始至终显示出来自然而然的“无”,这也就是“道”的内涵。无为自然,无欲不争,无形自化,无动清静,无强柔弱的“自然”,以至自然而然。
03综合来论“道法自然”综上所述,“法”和“自然”就是宇宙四种东西存在,互相依存运动变化关糸法则(规则),形成“道法自然”。
这个“道法自然”的过程,既是人生之道,又是天地之道,就是明天道以推人事,明人道以应天地。
“道法自然”,并不是“法天命”,而是否定“上帝和天帝”主宰自然与社会的天命与天志思想。
总而言之,道法自然这一“道”的过程,给我们带来无限的认知,让我们改变人生态度和生命方式,打开人生处世的智慧大门,幸福之门。
富人能够给自己的孩子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那么穷人家的孩子凭借什么才能成为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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