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汉大丈夫的阳刚之气不可能被柔美的女性完全替代,人类的发展必须均衡!我国目前幼儿园、小学、初中、甚至高中,新进教师女生占90%左右,男生10%左右。题主问该不该提高男教师的比例?这一点我国的教育专家早就有定论了。
男教师在幼儿园几乎没有,小学现在也凤毛麟角。幼儿园、小学生回家后,动不动就对家长说:我们老师说怎样怎样……在小孩子的心中,老师就是“神的化身”,对老师崇拜得五体投地。
女老师的特质深深的印在他们幼小的脑海中。孩子们模仿老师的言谈举止,甚至性格也逐渐和女老师的性格也相似起来。我们看见许多青少年的男学生女性化、娘娘腔,与他们在儿时生活、学习的环境是分不开的。
而整个人类社会是有男性和女性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男子汉的阳刚之气,大丈夫风范不是女性可以替代的。
因此男女老师比例失衡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是相当严重的,所以我国的基础教育急需男教师。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女老师好用慈母心教孩子、想想他们也有孩子不会犯错、这样我们放心的多
你的省或市是怎样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补贴问题呢?
前几天刚刚回老家镇教委,把民办教师的教龄补贴,该填的表,该办的手续,统统都办妥了。只等到60周岁生日之后的这个月份,每月20元的教龄补贴就到手了。前后间断代课18年,以后就是每月360元的教龄补贴。
民代幼老师们,当初撑起了农村教育的半边天。我国师资力量不足,物质条件更是匮乏,老师们亲自动手,从无到有,做课桌,做椅凳,无怨无悔,不计报酬。辛勤耕耘在教育战线上,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人才。输送到祖国的各个岗位上。推动着我国各行各业的迅速发展。
现在,民师们都已步入老年,老无所养,病无所医,使他们陷入困境。每月给的10元,20元的教龄补贴,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我国现在已经很富强了,希望地方政府,依据国家教委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解决好民办教师的养老问题,医疗问题。提高他们的补贴标准,把现在的10元,20元提高到100元左右,也许他们的晚年生活会好过些!!
就我们河南来说,2012年出台了一个教龄认定的文件,好像是(2012)182号文件,对原有民办教师进行了教龄认定。认定教龄后自2012年10月份开始,年龄满60岁后,按教龄每月10元,就是说假设你有20年教龄,那每月就能领到200元的养老补贴。
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个教龄补贴,已经远远适应不了原民办教师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实在太可怜了。
期待政府还原民办教师公道吧,尽快解决原民办教师的养老问题,至少要提高原民办教师的教龄补贴,把教龄补贴从2012原来的每个教龄每月10元提高到100元,至少提高到每月50元,还能勉强维持生活。
【附】
豫教人〔2012〕18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在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原民办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曾经做出过积极贡献。为了使原民办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对象
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参照本意见解决其养老补贴问题。本意见执行之日起,已超过60周岁者,其之前的年限不再补发养老补贴。
下列人员不列入适用对象: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方案执行前已死亡的原民办教师;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
二、认定办法
各县(市、区)和乡(镇)两级都要成立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认定办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一次性完成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
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及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乡、村、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报县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县、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养老补贴发放的依据。
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身份可参照以上办法进行认定。
三、补贴标准与资金筹措
1、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人员按教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10元的标准发给养老补贴。
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补贴标准按照原民办教师15年教龄补贴金额执行。
2、资金筹措。发放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省财政对发放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所需资金按测算基数的30%比例给予补助(对省财政直管县按50%比例补助),按年度包干下达。除省级包干补助外,其余所需资金由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负责按要求足额落实,具体分担比例由各省辖市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资金发放与计发时间
1、计发时间。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计发的起始时间为本实施意见下发当月。
2、补贴发放。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补贴由所在县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原任教地与现户籍所在地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的,养老补贴由现户籍所在地发放。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