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宋史·岳飞传》的记载,岳飞刚出生的时候,有一只天鹅那么大的鸟在他家屋顶上鸣叫,于是岳飞的父亲就给他取名为“岳飞”。小岳飞还未满月,家乡就发大水,岳母姚氏抱着岳飞躲进一只瓮中,被河水冲到岸边保住了性命,乡亲们见到都大呼神奇。
“飞生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因以为名。未弥月,河决内黄,水暴至,母姚抱飞坐瓮中,冲涛及岸得免,人异之。”
那么洪水中的大缸(瓮)为何不沉也不破呢?我认为是机率问题。从考古发现来看,宋朝时期已经可以制作出大型的瓮,2001年邢台出土了一件唐代巨型大瓮,口径62厘米,腹径1米,高1米;1973年山东曹家泊出土一件宋代大瓮,口径52厘米,腹径85厘米,高90.6厘米。从尺寸上来看,岳母抱着尚未满月的岳飞是可以坐进瓮里去,只要她进行后在里面保持平衡,就有可能不“翻船”。
上图是一位大爷尝试用水缸做船,大家仔细看他水缸的高度也就在1米左右,大爷站在上面,水缸吃水三分之二,此时如果蹲下来保持平衡,水缸是完全可以漂浮在水上的,只是大爷站起来失去了重心才导致“翻船”。
大瓮虽然可以做船,但岳母躲洪水这件事未必是真的!从《宋史》记载的内容来看,岳母带着小岳飞躲进瓮中躲避洪水,既显示了岳母的沉着冷静,又体现出岳飞“似有神佑”的异能。但这件事我认为是假的,因为那一年岳飞的家乡并没有出现黄河决堤事件!
岳飞出生于汤阴县,史料记载的是内黄县发生了黄河决堤,所以可以分析出这次决堤的规模不小,已经波及到了两个县。但是这么大规模的洪水事件,在《宋史》里却没有记载。
《宋史·五行志·水》关于宋朝发生过黄河水患的记载是最详细的,但唯独没有岳飞出生那一年(1103年)内黄县决堤的记录。离那一年比较近的黄河水患记载有1099年和1107年的黄河水溢,以及1108年邢州境内黄河决堤,把钜鹿县给淹了:
“二年秋,黄河决,陷没邢州钜鹿县。”
相比之下,岳飞出生那年的决堤可是淹了两个县啊!从内黄县一直淹到了汤阴县,这一次决堤在《宋史》里却没能找到。
结语《宋史》是元末时期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当时共有几十名史官参与,里面的一些内容来自民间的收集,并未详细查证。
比如司马光砸缸这件事,最初是惠洪和尚听来的,然后将它写进了《冷斋夜话》里,后来《宋史》就将这一事件直接搬了进去,但司马光在哪里砸的缸,他救出来的是谁,这些都没有说明,因此这就是一个不完整的“故事”。
“岳母坐瓮”这一事件,虽然具备了完整的故事细节,可惜黄河决堤是非常重大的历史事件,只要这一事件被否定,整件事也基本上可以否定了。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
下面由我来为您做个详细的解答。
要解释这个问题,首先我必须要说明:岳母在发大水时,抱着还没有满月的岳飞,并不是坐到缸里面躲避洪水,而是坐到一个大瓮里面去,随波逐流。后来大水把这个大瓮冲到岸边,母子两人才得以幸免。《宋史·岳飞传》是这么说的:
飞生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因以为名。未弥月,河决内黄,水暴至,母姚抱飞坐瓮中,冲涛及岸得免,人异之。
我们现代人对缸和瓮不是太分得清楚,古人其实是分得清清楚楚的:瓮,形与缸,缩口。 缸,形与瓮,敞口。其主要区别就在于,一个是缩口,一个是敞口。
现在我们经常看到的敞口深腹大缸,直到明朝末年才普遍开始烧制,在此之前,古人都是烧制缩口的大陶瓮使用。因此出现过许多有关瓮的成语,比如:瓮中捉鳖,请君入瓮,瓮牖绳枢、瓮里醯鸡等等,而有关缸的成语却没有。
相比较于敞口的大缸,瓮一般是小口、大肚。古代的瓮虽然制作有大有小,但确实经考古发现过一些制作牢固、很大的瓮。例如,在印尼附近海域曾经打捞出晚唐时期的沉船,在沉船里面发现了有一米高,半米多宽的唐代大瓮,保存完好,没有破碎。又如,在山东胶州板桥镇的一个宋代古墓遗址内,发现过口径达一米的宋瓮残片。这些文物的出现,证明了古代的瓮,确实有一部分体积非常大。
古代由于没有我们现在这种完善的供水设施,专门制作一些超大型的瓮,可以用来收集雨水,便于平常使用。也有的把它用来腌制咸菜,储藏其他食物等。
我们耳熟能详的“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其实司马光砸的也不是缸,而是一种大瓮。根据《宋史·司马光传》:
光生七岁,凛然如成人……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
司马光小时候跟小伙伴玩时,有一个小朋友调皮,不小心掉进了一口可能高达一米,小口大肚,盛满了水的大瓮里面,情形确实非常凶险。司马光小小年纪,临危不乱,“持石击瓮破之”。救了小伙伴一命。
当时如果小孩落入的是敞口的大缸,相比较缩口的瓮而言,应该更便于施救,可能就不需要把它砸坏。不过我们现在看到的所有的有关“司马光砸缸”的绘画、雕塑作品,都是敞口大水缸,这真是一个误会。
通过以上说明,我们就可以来看看究竟岳母带着小岳飞躲进瓮中逃生,她是怎么做到的?
1.人在瓮中而瓮不沉完全有可能。我们现在已经有出土的实物证据证明,在宋代制作的大陶瓮,高可达一米,宽可达半米,一个成年人躲进去应该没有问题。否则也不可能会有“请君入瓮”这个成语。
估计岳母抱着小岳飞有可能就是坐进这么大的瓮中逃生的。说不定她坐的那个陶瓮,比我们现在发现的出土文物还要大。
而岳母作为一个年轻的刚生了小孩的妇女,体重估计不会太重,而小岳飞还没有满月,两个人加起来重量估计不会超过120斤。120斤的重物放入那么大的一个瓮中,能够浮在水面上不沉下去是完全有可能的。
2.陶瓮激流中不破裂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上面讲到的,岳母乘坐的那个宋代烧制的陶瓮,制作工艺精良,质量过硬,比较扎实。在激流中飘荡,又恰巧没有与坚硬的巨石之类的物体发生强烈碰撞,所以能够保持完整。
二是在水中飘的时间估计不长。《宋史》中讲得很清楚“冲涛及岸得免”。估计是大水一下子冲过来,岳母无法躲避。急中生智,抱着小岳飞就跳进家中的一个大瓮中。而这个大瓮恰巧里面又空空如也,既没有盛水,也没有放置其他杂物。因此能够让岳母和幼儿容身。
估计这只大瓮在水中漂了一会儿,就被冲到附近的高地上。既然到了陆地,岳母也不可能老是躲在里面不出来,肯定就是赶快把小岳飞抱出来找地方安顿。由于在水中漂流的时间很短,距离不长,这只大水瓮就没有破裂。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大水瓮就是岳飞和他母亲的诺亚方舟。风起于青萍之末,又有句话叫做蝴蝶效应。如果当时没有这个大水瓮,估计就没有后来大名鼎鼎的民族英雄岳飞,南宋的历史可能都会因此而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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