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可以上公立学校。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并在我市居住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属普通借读生。
在佛山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扩展资料:
入读安排:
(一)在满足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基础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先政策性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的原则,安排招收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二)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申请到公办学校就读的,需要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见附表),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公办学校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入读后,要创造条件,挖掘潜力,努力提供公办学位。有充足公办学校学位,能够满足普通借读生就读需求的,应当安排普通借读生入读公办学校。
(四)公办学校学位不能完全满足普通借读生入读需求的,普通借读生须凭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积分分值高低,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