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所提的问题,是前几年的职称政策。现在的职称评定己经发生了改变。中学、小学合并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现在已经不存在小学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的说法了,现在的说法是中小学三级教师,中小学二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和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三级教师,中小学二级教师称为初级职称,中小学一级教师为中级职称,那上面的就是中小学高级教师。
前几年的小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工资上有差别,但差别不大。因为前几年的工资低,同样年龄,同样教龄相比较,不会超过一百元,就是退休了也不会有很大差别。那个时候,小学教师能评上小学高级教师已经封顶了,能评上小学高级教师的老师也就成了老教师了。
自从中学小学职称合并以后,小学教师也可以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也就是所说的副高级。假如评上了,工资差别就大了。同样的教龄,同时参加工作,工资差别能有一千多元。所以晋升为中小学高级教师是所有老师的奢望。
晋升为中小学高级教师,难度很大,要求条件很高,所以很多中青年教师都努力地创造条件,去争取。对老年教师,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参加工作的老教师,面对高级职称,只好望洋兴叹了。
最近,很多地方都出台政策,高级职称向农村倾斜,开设绿色通道。这个通道只是不受指标限制,而评审条件却一点也没有降低,繁杂的过程一点儿也不简单。开了绿灯,却无法通过,濒临退休的乡村老教师也难晋升高级,所以也只好作罢。
在没有统一中小学职称前,小学一级教师是初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是中级职称。小学一级对应中学二级和幼教一级,都是初级职称。小学高级对应中学一级是中级职称。小特和中高是高级职称,原来的高级职称需要省级部门审批。
为了健全中小学职称体系,深化职称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落实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了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把教师的职称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与原职称的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现在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分别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三级教师对应13级;二级教师对应11、12级;一级教师对应8、9、10级;高级教师对应5、6、7级;正高级教师对应1、2、3、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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