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绘画构图能力的发展及指导
摘要]在形象分布方面,幼儿绘画构图的水平由低到高分为零乱式、并列式、散点式、遮挡式;在处理形象主次关系方面,幼儿绘画构图的水平由低到高分为罗列形象、以空间关系安排形象、形成主题与背景。依据幼儿绘画构图能力的发展,对小班幼儿绘画的指导应侧重于鼓励幼儿大胆地作画、有意识地引导幼儿观察;对中班幼儿绘画的指导应重点强调通过多种形式观察物体、进行简单的构图练习、通过情感体验来表现空间关系;对大班幼儿绘画的指导应重点强调进行情节画的创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构图练习、通过欣赏感受大师作品中的构图形式。
[关键词]幼儿;绘画;构图;能力发展;指导
美国美术教育家罗恩菲尔德认为:“技巧是个人使用材料来表现的方法……技巧的发展完全取决于个人的需要,它是极端个人化的,因此技巧不能加以解释或传授,每一位儿童都得发展自己的技巧。”(罗恩菲尔德.创造与心智的成长。王德育译.湖南美术出版社,1993:27)然而,我们认为,儿童可以自然而然地形成某种技巧的观点是非常理想化的,儿童要发展其个别的技巧必须得有教师的指导,当然这种指导要基于教师对儿童绘画能力发展的水平与特点的了解。
构图能力指绘画者在一定的空间安排和处理人、物的关系和位置,把个别或局部的形象组成一个整体的能力。构图是绘画语言要素之一,在儿童的绘画中,有着与线条、色彩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时,构图也反映了儿童认知发展的水平和特征。
Claire Colomb在分析了197名儿童的绘画作品后发现,年龄越小的儿童,其绘画作品越不能清楚表现出各形象之间的联系,即形象之间相互独立,毫无联系,画面整体感觉偏向画纸的边缘,或是毫无目的一味将空间填满。年幼的儿童常用,一种水平式的构图方式进行绘画,作品形象往往忽略了空间安排及事物的比例关系,随着儿童认知水平的提高,其绘画作品开始有了一定的空间感觉,并能表达一定的主题。从这种分析可以看出幼儿绘画构图的一个大致发展趋势:由无表现意图转向有表现意图,能把图形和线条简单组合并表现出来,而后转向有目的有意识的美术创作,绘画形象由最初的相互对立、无联系向着统一、有联系转变。 本文通过对3.5岁±3个月、4.5岁±3个月、5.5岁±3个月、6.5岁±3月四个年龄段共80个幼儿所画共240幅命题作品《人、树、房子》的分析,希望了解各年龄阶段幼儿构图能力发展的水平和特点,为教师根据幼儿已有的绘画经验进行适时、适当的指导,帮助幼儿掌握正确而简单的构图方式、形成自己的构图技巧提供可兹借鉴的依据。
一、幼儿绘画构图能力的发展
(一)形象分布能力的发展
调查表明,幼儿的年龄对画面的形象分布有着极其显著的影响。形象分布是绘画构图的重要元素。形象分布反映形象在画面上的位置关系和形象相互之间的关系。不同的分布方式有着鲜明的直观特征,反映了幼儿空间概念的不同水平。按形象之间的关系可把幼儿绘画中的形象分布由低到高分为以下几种水平:
1.零乱式。
零乱式构图是指幼儿画中的形象不做空间安排,只是随机地把物体分布在画面上,画面没有上下之分,更无前后之别。
这一时期幼儿在作画时,常常将画纸转来转去,哪里有空就在哪里画,而不像成人或年长的孩子那样把画纸固定住;按统一的方向去画。因此,在他们的画面中我们常常看到所有的物体都是横七竖八的,失去了原来生活中的方向和秩序,有的头朝上有的头朝下,还有的歪躺着。
这时的幼儿还没有空间方向上的概念,绘画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游戏,他们更多地是满足于绘画的过程,画面的结果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想画的东西都画上,把画纸都填满。3.5岁左右的幼儿其构图方式便具有这些特点。
2.并列式。
幼儿在4.5岁左右出现并列式的构图方式,它是幼儿构图能力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转折点。 并列式的构图,由一个我们称之为“基底线”的记号表现出来。从这时起,儿童用一种普通的空间关系来包含各种事物,把所有的东西(物体和人物)都放置在基底线上来表现。画面中的各种形象都与基底线垂直,头脚一致地竖立着,形象之间开始有了上下一致的方向。 这种构图方式意味着儿童开始有了一种自己是环境中的一部分的意识,同时也标志着儿童有了把物体加以相互关联的能力,具有了日常生活中最简单的方向性。在这种构图中,幼儿将物体并排摆在一起,代表生活中处于同一水平高度的物体。这时的幼儿在作品中已表现出一定的空间关系意识,我们看到,他们常把太阳、鸟、气球画在纸的上方,把小草、小鱼、小河、小花画在纸的下边。
但是这种构图还不能很好地区别出物体的远近、前后,因此有的学者把这种没有层次感和深度关系的构图方式称之为“垂直式”或是“竖式空间”的构图方式。
并列式构图是幼儿期的主要构图方式,调查发现,直到6岁左右还有三分之—左右的儿童采用这种构图方式。
3.散点式。
和并列式那种只有上下高低而没有远近前后的构图方式相比较,散点式构图已摆脱了地平线,开始表现出物体的离散关系,即物体向着四面八方离散开去。幼儿往往将整张画纸作为地面来表现作品中的形象,构图开始具有层次感。
也就是说,在这种画面上同时存在着竖式空间和水平空间。从作品中我们看到,散点式构图中形象与形象之间比较松散,空间感比较强。这种构图一般出现在并列式构图之后,调查中,5.5岁组约有10%的幼儿采用这种构图方式,6.5岁组约有15%的幼儿采用这种构图方式,散点式构图的出现表明幼儿的认知水平又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4.遮挡式。
这种形象分布方式是幼儿最高水平的构图形式。但是只有很少一部分幼儿能达到这个水平。 在此之前的所有构图都有扣个特点,就是形象与形象互不遮挡,因为“他们认为,每个图形都应该有其自己的空间。这样,在绘画时,儿童总是有意无意地避免所画的图形之间发生相互遮盖或重叠。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逐渐会运用图形间的相互遮盖来表示深浅远近的关系。”(朱家雄,林琳.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47) 另外,幼儿在构图时,并不是从一个固定的角度去看物体,他们常常把从不同角度看到的物体在一张画中呈现出来,因此我们看到幼儿的画面中有多个“视点”。运用图形之间的相互遮盖或重叠的绘画表现方式是随着幼儿空间概念的发展而出现的。遮挡式构图的出现表明幼儿开始从一个固定角度出发去表现物体的空间关系。我们知道,从一个固定角度看物体就有了前后关系,而前面的物体势必要遮挡住后面的物体。让一些形象部分的遮挡住另一些形象,使能表现出物体固定角度上的前后关系。如果说散点式构图更多体现了儿童画其所知,那么遮挡式构图更多地体现儿童画其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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