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龄户籍儿童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录取,就近原则划分学区。通常,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该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面四种先后顺序录取。第一类情况是,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都在小学教育服务区,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表生”。第二类情况是,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二表生”。第三类情况是,学龄儿童有本市主城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三表生”。第四类情况是,学龄儿童无本市主城区户籍,但符合就读条件,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四表生”。2.对于家长有多处住房,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长,父母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3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中的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户口在外区的,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父母中的另一方是指不在西安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所具有的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其施教区。拓展资料:由于幼升小实行学区划分入学,所以根据西安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所谓“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父母亲,需占产权全部份额,而不是共有权证,“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户口及产权证所在处。
就近入学政策看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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