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儿歌:红绿灯在眼前,依法守法保安全。违法事即阻止,维护安定最重要。人民警察为人民,小小少年深知法。违法乱纪不可取,法律面前无人情。法制在我心,守法我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 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律,1991年通过,2006年第一次修订,2012年修正,2020年第二次修订,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该法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强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明确学校幼儿园的报告制度;对监护人监护、校园安全、学生欺凌,学习负担等问题,均有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对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主体等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红绿灯在眼前,依法守法保安全.违法事即阻止,维护安定最重要.人民警察为人民,小小少年深知法.违法乱纪不可取,法律面前无人情.法制在我心,守法我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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