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
《居民身份证》、
《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申请子女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申请子女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此外,还须提供截止2015年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止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费状态)。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止2015年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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