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人数,占到了学生意外伤亡人数很大比例,这给溺水死亡学生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造成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原因有很多,但大部分都是可以避免的。这与家庭的监管,学校的教育,社会的宣传是分不开的。
分析众多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我们不难发现:首先死亡时间大多在周末或暑假,这段时间学生失去了老师的跟踪,在家无事就会私自或者结伴去到处游玩,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二是学生在家里缺失监管。现在留守儿童太多,大部分家长在外务工,隔代的监护人缺乏和孩子的沟通,有的甚至管不了、不敢管,过分的溺爱使得孩子行为散漫,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也是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第三是学校的教育流于形式。某个地方出事了,各级各部分的文件一级一级的往下发,下面针对“文件精神”把该留的“痕迹材料”留好,再把“应交材料”一级一级传上去。至于教了什么、怎么教的、效果如何这些都尚在其次,以至于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欠缺,遇到事故救护能力差,造成一人落水,多人死亡事故发生。第四是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因溺水死亡的时间和地点都好像与社会无关,所以没有更多的引起重视,很多水域没有警示标志,更不用说宣传标语了,不能警示学生。最后是现代的教育还跟不上。特别是农村,学生无论是在家还是在校,都没有条件学学游泳这项技能,更没有适合他们课余玩耍的开放的游泳馆,这也会导致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我们唯有加强对学生的监管及教育,才是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的最好办法。在学校,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到六不准,就是:一、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三、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四、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五、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六、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还要提高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绝对不能盲目施救。在家里,监护人要加强对孩子的有效监管及教育,让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有意义的活动,孩子外出要监护人容许,并做好跟踪处理。社会应该重视起来,加强宣传力度,在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等等。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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