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2008-8-7 15:42:58 【字体:大 中 小】
为了预防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和校外集体活动中事故发生的同时能及时处理事故,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深圳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以及《深圳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及体育活动中事故的原因:
在校外集体活动中,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的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驾驶技术、应变能力差等等。在体育活动中对预防体育活动伤害事故认识不足;缺乏准备活动或准备活动不正确;运动技术上的缺点和错误;运动量过大;身体机能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参加体育活动;教学、训练和比赛的组织方法有缺点;动作粗野或违反规则;场地设备不安全等。
二、事故的预防:
(一)体育活动事故的预防: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学生好胜心强,经验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预防事故的意识,教师要教育学生树立“宁失一球,勿伤一人”的思想。
2、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球架、球门要定期检修;室内球场注意通风、采光。
3、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1)建立良好教学秩序、重视课前准备;教师、学生着装规范,必须穿着体育服装上课。
(2)精密组织教学,加强纪律教育。体育教师必须经常反复地向学生进行遵守纪律、遵守常规、服从组织、遵守游戏规则等方面的教育。
(3)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4)体育教师应掌握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注意区别对待。在运动量的掌握上,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的生理反应,进行合理调整;教师对于病痛、体弱、伤残的学生要及时关心,安排他们免修、见习等。
4、重视准备活动、加强医务监督。教师应根据上课内容和气候情况决定准备活动的内容,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准备活动要充分、有针对性;学生应掌握自我医务监督的常识。
5、加强保护措施。严格裁判、禁止粗野动作,不使用错误的推、拉、撞等危险动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
(二)、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预防:
1、活动前由幼儿园通过广播、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向学校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旅行社导游人员在车上针对本次活动及学生的年龄特点介绍活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强对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4、活动过程中要求导游人员与教师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5、要求车队选派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
6、加强车队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要求驾驶员“文明驾车,礼让先行”,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隐患。
7、活动前,校方及活动承办机构(旅行社)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设施和危险地区要有专人管理,禁止学生入内游玩。
8、委托经过教育局资质认定的活动承办机构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并要求活动承办机构为参加活动学生购买保险。
三、事故的处理:
(一)、体育活动事故的处理: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卫生室保健老师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2、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教育署。
5、事故发生在课上或因学校设施原因造成伤害的,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学校应承担责任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6、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二)、校外活动事故的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2、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书面报告教育署。
3、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导游人员、学校教师,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4、因驾驶员交通违章造成学生伤害,会同车队进行处理。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6、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学校管理不当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若中小学校因学校管理不当造成伤害的,则在第一时间通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则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设施所造成的,则由学校与活动承办机构、活动场所进行交涉,达成合理的处理意见。
四、组织机制:
1、学校日常值班人员:6位校级干部。
2、应急组织的人员组成:学校中层干部、校级干部、值班人员及卫生员。
3、应急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应急预案的指挥者。事故现场指挥由值班人员承担本预案的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解难。对所发生的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实施批评或行政处分、经济上处罚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