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参加国际比赛的残疾人运动员是通过公平竞争、层层择优的方法选拔出来的。目前我国残疾人体育竞赛体系已形成四年一届的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每年举办单项锦标赛和选拔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形成四年一届的全省(区、市)残疾人运动会;有条件的市、区基本也能定期举办本地的残疾人运动会。
爱好体育,有一定运动特长并达到参赛项目最低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可到当地残联或体委(体育局)的群众体育部门报名,通过选拔,代表当地参加各级残疾人体育比赛。在全国性比赛中,成绩优异,入选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就可以参加国际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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