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数学教学评价的功能
1、导向功能。导向是评价的本体功能,是一种潜在的制约作用。
2、提供信息反馈。提供教与学的状况的准确信息,反映教与学的目标是否达成,或在某种程度上达成。
3、促进教与学的改进。评价的最终目的不在于证明什么,而在于改进,改进教与学的过程。
二、小学数学学习评价的内容
根据《标准》制定的总体目标,数学学习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解决问题的评价
●数学思考的评价
●情感与态度的评价
●过程与方法的评价
一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知识与技能的评价,包括对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等数学事实、过程、技能与方法的评价。
二数学思考的评价
包括对抽象思维能力、形象思维能力、数感与空间、统计观念和推理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三解决问题的评价
包括对提出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解决问题的策略等的评价。
四情感与态度的评价
包括对学生参与学习活动情况、学习习惯以及学习兴趣与自信心等方面的评价。
五过程与方法的评价
第一学段强调学生是否积极主动参与数学学习活动,第二学段强调了解思维的合理性与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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