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民办学校于当年4月15日后方可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
民办学校从当年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7天起方可开始接受报名和招生。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面谈等方式招生,并在公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开始前两天完成初步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以学生面谈表现和《学生成长记录册》等为主要依据,于7月18日前与公办学校同步完成学籍建立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民办学校于当年4月15日后方可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
民办学校从当年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7天起方可开始接受报名和招生。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面谈等方式招生,并在公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开始前两天完成初步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以学生面谈表现和《学生成长记录册》等为主要依据,于7月18日前与公办学校同步完成学籍建立工作。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