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导检查我们教研组活动时,提出我们的教学目标制定的不够具体,应该结合本课内容制定出详细的适合并符合自己教学的目标,当时我们心里真的是很迷茫,我们的教学目标都是参考了课标,参考了教参,并结合自己学生接受的能力制定出来的,并且教学中的每个环节也都是为完成目标精心设计的,怎么就不具体了呢?之后私底下我们又讨论是不是领导提到的目标要具体指的是学生的学习方法呢。后来我上网又查阅了很多相关资料,再来学一学教学目标应该怎样制定。下面把我的学习成果和大家分享。
布卢姆曾给教学目标以这样的定义:“阐述教学目标就是用一种特定的方式描述在一个教学单元或一门学科完成以后,学生应该能做出些什么,或者学生具备哪些特征。”可见,教学目标是以学生身心变化为标准,以学生通过学习以后的直接可观察的行为指标为依据的。教学目标也就是教师通过课堂教学帮助学生达到想要达到的程度。但“教的目标”与“学的目标”应有所区别:教的目标应兼顾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思品渗透三方面情况,立足于全面提高学生,而学的目标只能有知识和技能要求,以确保学生能领会并转为学习行为。教的目标一般比较笼统、抽象,而学的目标却必须具体、明确,能启发学生思考,便于学生自查。
我们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应该注意:
内容要“具体”。所谓目标的具体化实际上就是核心目标的分解,分解出的从属目标都为核心目标的实现服务。如“倍的认识”教的知识目标为:使学生初步感知“倍”的含义,体验、明白“一个数的几倍”的具体意义。我们就可以从倍的含义的分析概括过程及对意义的理解和运用上具体化,提出这样的学习目标:①初步感知倍的概念,通过观察图,能找出一个几,和多少个几,能讲出两个量之间倍数关系。
②通过师生摆圆片的活动使学生头脑中建立倍的含义,知道第一行有几个,第二行有多少个和第一行同样多的个数,第二行的个数就是几的多少倍。③在充分感知的基础上,使学生会计算“求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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