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顾一个真实的学生家长举报老师的例子。2019年夏天,有一位家长在当地举报平台给教育部门写了一封信,投诉一对教师夫妻,在暑假期间为自家孩子补课,而那个孩子与举报人自己孩子是同班同学,因为自己孩子成绩本来就比教师孩子差,现在教师给孩子补课后,成绩差距会更大,这样不公平。
举报人希望停止教师夫妻的补课行为,同时教师子女在中考时要比其他学生超一定分数才能录取,或者免费为他的孩子上课。
你看,多么荒唐可笑的逻辑。教师父母给自己孩子补课都会遭到嫉妒,而自己却想要教师也给自己孩子免费补课。这种“气人有、笑人无”的心理,完全是心态失衡的表现。
当然,教育部门对此回复很肯定:教师夫妻在暑假期间辅导自家孩子并不属于补课行为。
如果上面的投诉被当做了笑话来看,那么我们没想到的是,扬州江都区近日宣布,教师给亲戚子女补课也要受到约束。
扬州江都区《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都说了什么?教育部以及各地教育部门曾多次发布文件,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然而,仍然有教师敢于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继续招揽学生补课赚钱,仍然有教育部门和学校看在学生成绩确实有了提升的情况下对有偿补课教师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仍然有家长虽然背负着沉重的经济压力也敢怒不敢言,为孩子报名老师的有偿家教。
近日扬州市江都区下发的《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可谓态度坚决、非常严厉,或许说明当地的有偿家教现象比较严重。这个实施意见的下发,也是当地教育部门希望从根上治理教师有偿家教的现象。
1.明确了有偿家教的内容:除了升学考试要考的学科,还包括音乐、美术、书法、体育等辅导内容。
2.明确了有偿家教的行为:除了我们平时认为的,在自己家中或者校外培训机构给学生上课并获得利益、为他人或各种培训机构介绍生源等行为属于有偿补课,帮助亲戚朋友子女开展无偿补习辅导也要受到约束,教师需要向学校和区教育局报备无偿补课对象和人数,限5人以内,否则视为有偿家教。
另外,教师组织学生开展线上补习辅导,或者依托网上课程培训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利益的,也属于有偿家教。
3.鼓励实名举报。对查实确属于有偿家教的,每件奖励举报人员1000元,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4.对违规教师从严处理: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退还违规所得。受处分教师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扣发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
对于《意见》的重点关注1.对于教师为亲戚孩子补课,也需要备案,而且不能多于五个人。那么当家里有5个以上亲戚的孩子时,孩子们之间是不是还要进行竞争呢?这是不是在破坏亲情关系?还让不让老师在家族里好好生活了?为了补课的事,闹得亲戚不睦,恐怕不是教育部门的初衷吧。
2.像前面家长的投诉那样的问题,扬州江都区教师给自己孩子补课算不算在内呢?
3.还有一个问题是,有经济收益的线上辅导也算有偿家教,那么许多教师在网络自媒体中有收费的专栏课程,这样的课程是不是也算有偿补课呢?老师也不能做自媒体了?
此举能够彻底杜绝有偿家教吗?有偿家教和校外补课的现象,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
现在的教育已经不是20、30年前的教育,家长对孩子的期望也越来越大。因此在现代教育下,想要孩子取得好的成绩,家长必然会在校内学习之余,让孩子参加各种校外补习班、培训班。其中,对于老师的选择,因为校外培训机构人员的教学水平未知,所以在校教师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而许多教师在补课中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一个月赚几万、一个暑假赚一二十万一点也不新鲜,因此这其实是个供需两契合的市场。
而现在禁止教师校外补课,就是怕有的教师为了补课,而把有些内容“课上不讲课下讲”,或者对补课和不补课的同学区别对待,还有的老师为了课下补课,甚至影响了正常的教学。这种禁止,其实对于有的家长是欢迎的,有的家长是反对的。
现在禁止了教师的校外家教,但是学生在校外补课的需求不会变,但他们只能选择其他的校外培训机构。因此,这对于培训机构是个利好消息。
总之,只要高考的指挥棒不变,那么学生补课的需求就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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