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尊重孩子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年龄小,需要爱护、关心和培养,还在于他们从出生起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独立的意愿和个性。无论父母还是老师都没有特权去支配或限制他们的行为。特别是孩子,在以后的成长中的大多数情况下师长不能代替他们对客观进行选择,所以要让孩子感到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比如,美国人讲究对孩子说话的口气和方法,孩子同大人讲话不但要认真听,而且有时大人要蹲下来同孩子对话,使孩子感到你在尊重他,并可避免他有“低一等”的感觉。孩子吃饭时不能硬逼;孩子做错了事不得横加训斥;要孩子换衣服也不可用命令的口吻,否则,都会给孩子的心理上留下自卑的阴影。家长带孩子外出做客,主人若拿出食物给孩子,美国人则最忌讳提早代替孩子回答“不吃”、“不要”之类的话,也不会在孩子表示出想吃的时候对孩子呵斥。他们认为,孩子想要什么或是想看什么,本身并没有错,因为孩子有这个需要,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来指责,只能根据情况适时适当地做出解释和说明,以做引导。美国人反对父母在人前教子,更不允许当着人面斥责孩子“不争气”、“笨蛋”、“没出息”,因为这会深深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父母这样做是一种犯罪。
伟大教育家洛克说过:“父母越不宣扬子女的过错,则子女对自己的名誉就越看重,因而会更小心地维护别人对自己的好评。若父母当众宣布他们过失,使他们无地自容,他们越觉得自己的名誉已受到打击,维护自己名誉的心思也就越淡薄。”有人认为美国父母对孩子的尊重是否太过份了,但事实证明,受到父母良好尊重的孩子同父母大多非常合作,他们待人友善,懂礼貌,同大人谈话没有一点局促感,自我独立意识强。儿童心理学家认为,这些都是孩子们受到应有尊重的良好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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