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和抢险预案。(二)建立与学校安全管理需要相适应的机构和工作体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落实相应工作条件,保持安全工作有序进行。(三)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作保障,并认真实施。把安全措施融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校舍(含楼梯通道)、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治安、危化物品、疾病防控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四)加强检查督促,保证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尽快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无力解决的问题要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D级危房一经鉴定落实,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后迅速拆除。(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保证课时,规范教材,并努力提高针对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六)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发挥他们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普及相关知识,努力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救护技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教职工伤害学生的事情发生。(七)建立奖惩制度,鼓励教职工积极关心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严格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二、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一)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布置落实上级提出的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三)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安全工作经费和必需工作条件。(四)与学校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工作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五)学校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到达现场,认真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考虑贯彻实施方案,指导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二)掌握职责范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制定措施,加强检查、监控及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采取多种形式,及时研究安全工作的问题,总结推广基层的经验,调动广大教职工安全事故时,及时到场组织抢救工作。(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到场组织抢救工作。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要求,研究学校安全工作方案,制定重要制度和措施,布置学校安全工作。(二)协调、指导、督促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结合业务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三)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提出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提出对安全责任追究的建议。(四)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信息,研究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的方案,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建议。五、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正职领导是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实实际把安全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二)健全具体的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使每一位同志都明确自己的职责,而且知道应该怎样做。组织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三)随时掌握职责范围的安全工作动态,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四)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实施对教职工的奖惩工作。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一)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二)加强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注意掌握学生动态,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方式处置或者报告。(三)积极学习,努力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知识技能,主动把有关安全的内容融入平时的教学管理工作中。七、学生安全自律要求(一)学生放假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二)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违反规定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三)学校严禁学生打架斗殴、玩火、玩电线、玩烟花爆竹、玩刀具等有危险性的器物,因此发生伤害事故的,一般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寝室内不准使用电器,不准使用蜡烛、煤油灯照明,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以免发生火灾。(四)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方食宿。不喝生水,不吃不干净的水果及过期、霉变食物。在校外食宿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五)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等地洗澡;不准到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准攀越阳台栏杆及教室、寝室窗台,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六)住校学生在行课及自习期间必须关锁好寝室门窗,晚自习后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外出。住校学生必须管好自己的钱物,如有贵重物品需交老师代为保管的要及时交给老师。保管钥匙的学生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关锁好教室门窗,防止学生个人学习用品及班集体的财物被盗,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教师。未经学校允许,学生不准将校外其他人员带入学校玩耍、住宿及从事其他一切活动,发现有人擅自进入学校从事不正当活动,要立即报告学校。八、学生家长安全管理职责 1、学生的父母是依法确定的监护人,除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职责的情形外,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和学生是教育管理与受教育被管理的关系。监护人应依法履行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2、学生由于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监护人应如实向学校告知学生的特异体质(如特定疾病、先天性疾病或过敏史等),学生的身体、行为、情绪等方面有异常情况时,监护人应遵守《未成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对学生实施家庭暴力。 6、学生在校外上网浏览不健康影像,进游戏厅参与不健康活动等,由监护人负责。九、各办公室安全职责 1、安全工作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各办公室中层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为教师办公室“第一责任人”,由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2、各办公室要建立由2—3人组成的治保小组,由第一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热心于治保工作的人员组成。 3、各办公室人员在下班时,要关闭电源,熄灭火种,做好防火工作。 4、办公室在无人时,要锁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5、全体成员要和睦相处,不得吵架,更不得打架斗欧。 6、在办公室不得私拉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7、对各办公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学校,进行整治。 8、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办公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本年度内办公室及成员不得参加任何一项评优、晋级、晋升。十、各班安全职责班主任必须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1)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的路上骑摩托车、自行车;严禁追车、爬车、搭乘“三无”车辆,不准在公路上追逐打跳。(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各种电器。(3)严禁学生进行危险活动。如互相推搡、打架斗欧、持械打跳、翻爬围墙、窗户、阳台、上下楼梯打跳、玩耍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等。(4)严禁学生下河、下塘堰洗澡,严禁学生进入建修施工场地。(5)学生若有特异体质,必须书面向学校报告。(6)学生在上实验课、微机课、体育课时,要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规定操作,不得违规和自行其事。(7)学生在上课、上自习或放假离校期间,必须锁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8)学生不得私自离校出走,有事出校,必须向班主任请假。(9)学生上学,放学时不得在路上和校内外逗留,更不允许周末放假时不经家长允许擅自在外留宿。(10)学生不得在无证经营的小食店包伙食,不购买和食用不卫生食品、变质食品、过期食品。(11)学生要保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态,不谈恋爱。(12)学生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换衣服,勤洗澡,注意预防中署防寒保暧,生病及时治疗和报告班主任。(13)班上若有学生私自离校出走,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学生突发疾病,知情者必须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必须向学校书面报告并填好登记簿。十一、家庭住户安全职责 1、必须做好防火工作:(1)各住户必须妥善保管好火种,严禁孩子玩火。要做到人走火灭,不留下隐患,否则,承担所造成火灾的全部责任。(2)各住户必须严格执行用电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操作规程。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人走时未关闭电器,严禁使用老化的电线和有故障的电器,严禁窃电。否则,住户应承担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及人伤或死的全部责任。(3)如因不慎引起火灾,应及时扑救,及时报告,防止火灾的扩大,如不及时扑救、报告,应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必须做好防盗工作:(1)大额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门窗要坚固,如因保管不善而引起的失窃,其责任自负。(2)人走时必须关闭好门窗。否则,所造成失窃,其责任自负。(3)室主夜晚不在家时或几天不回家时,必须请人看屋。否则,造成的失窃,其责任自负。 3、必须做好以下安全工作:(1)各家阳台上的花盆必须进行加固管理,防止花盆掉落伤人。(2)各住户在打扫卫生时,必须注意安全,严防事故发生。(3)严禁翻爬阳台、窗子和上楼顶玩耍。(4)严禁在校园内骑车、玩耍危险的游戏和在水池边玩耍。十二、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1、教师和学生食堂、豆奶厂、学生公寓、小卖部等服务场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随时自查安全隐患,守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人。做到安全用电、安全摆放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做到人走截断电源的习惯。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品安全,不准出售变质变味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3、学生伙食团锅炉使用要严格按规定和要求操作,防止事故发生,学生在打开水时,要组织排队,严防烧伤、烫伤的事故发生。十三、安全工作经常制度。 1、安全工作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度。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到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教学和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等方面工作。各办公室的中层正职为处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各班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安全工作实行人人参与制度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全体师生员工要履行学校安全的职责和义务,并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班参与管理,模范遵守各项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共识,做到齐抓共管。各级负责人要坚持“管教学或生产经营必须管理安全”的原则。 3、安全工作责任网络制度由总务装备处牢头与全体学生签订安全协议,各办公室、各家庭户、各班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各办公室、各班要成立治安联防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工作。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 4、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由安全隐患巡查小组每月对学校各部位进行一至二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由总务装备处立即整改,达到“防患于未然”。对查出的隐患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制定出整治规划,按时验收。总务装备处要根据整改规划按质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若整改不力,严肃追究失职者责任。 5、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各办公室、教学班年度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取消该单位及其责任人本年度内评奖(或晋升)资格,不得评选任何一项先进。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按有关法规处罚,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安全工作做得差的办公室、班级要通过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 6、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度。安全工作由部务装备处主管。要建立好各类安全工作机构。特别要填写、装订、管理好安全工作的档案资料,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交接制度,确保工作和责任的连续性。十四、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1、安全生产实行直接责任制,谁分管谁负责。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对自己所负责的各部门的安全检查经常化,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班主任为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坚持经常巡视,认真检查,认真听取学生对学校有关不安全因素的情况反映。对学生寝室及教室的电路、吊扇、玻璃、铁床、饮水机等物体中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形成书面报告。 3、班主任或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不报告,若出现不安全事故,将对不安全事故而产生的经济责任承担10—30%,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总务处办公室设不安全隐患报告记录本,班主任及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自己作如实记录,同时报告学校行政,及时处理。 5、接到不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责任人及时处理,且形成书面材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办、督查。如遇重大不安全隐患事件,必须经校务委员会讨论,形成处理方案,在极短时间内消除。班主任或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反映的不安全隐患,若相关责任人不及时处理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将对不安全事故而产生的经济责任承担20—40%,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十五、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检查(1)学校安全隐患巡查小组每月定期对全校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详细记录。(2)专(兼)职水电工每月定期对全校用电线路、用水管道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总务装备处和学校行政。(3)总务装备处的领导要对学校教师、学生伙食团、小食店、商店的食品卫生情况每天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现场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交学校行政备案。(4)各办公室、各班要随时检查责任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安全隐患整改措施(1)总务装备处对学校行政批复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不及时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严肃追究失职者的责任。(2)在特殊情况下,对个别整改要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须写出书面报告,交学校行政审核。所有文字材料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3、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复查安全隐患巡查小组或其他处定、班级所有提交给行政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期满后要进行复查,并对整改情况书报告学校行政,对未整改的部分再次限期整改,直至完全消除隐患为止,决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4、责任事故处理办法(1)安全隐患巡查小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引发安全事故的,按学校《事故处理办法》处理。(2)总务装备处对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按学校《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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