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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应该怎么上,才能培养学生的兴趣

兴趣,是人们力求认识某种事物或进行某种活动的一种倾向性意识。产生这种倾向性意识的主要原因有两种。其一是情感的原因。如人们喜爱音乐就对音乐感兴趣,喜爱绘画就对美术感兴趣,喜欢发明创造就会对科学研究感兴趣……其二是需要的缘故。这种需要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如人们对高质量音响器材的兴趣,多产生于物质的需要(当然不排除精神需要的成分在内),而人们对音乐、美术、文学、戏剧、舞蹈等艺术活动的兴趣,多产生于精神生活的需要。
兴趣有直接兴趣和间接兴趣两种。一般说来,由事物或活动本身而引起的倾向性意识为直接兴趣。如学生喜欢唱歌、演奏乐器、聆听音乐、创作歌曲……都属于直接兴趣之类。对事物或活动本身没兴趣,但对它们所产生的结果感到需要,转e68a84e8a2ad而对事物或活动本身产生倾向性意识为间接兴趣。如学生对学习音乐知识感到枯燥乏味,但觉得学习音乐知识对自己提高音乐能力有益,进而愿意学习音乐知识,甚至产生学习音乐知识的浓厚兴趣,这种因需要而产生的倾向性意识属于间接兴趣之类。
不能持久而昙花一现的兴趣为短暂兴趣;能够持之以恒并成为个人心理特征的兴趣为稳定兴趣。短暂兴趣不可能使人们获得系统深入的知识和娴熟的技能技巧,也不可能培养出较高水平的音乐能力。但是,短暂兴趣有可能转化为稳定兴趣,成为稳定兴趣的桥梁。说到底,稳定兴趣才是人们成才的动力和条件。所以,古人说得好:“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一般要经过三个发展阶段,即:有趣阶段、乐趣阶段、志趣阶段。有趣阶段的音乐兴趣是一种低水平的、不专一的、不稳定的兴趣,而且多表现为直接兴趣。乐趣阶段的兴趣比较专一而稳定。由此而来的是,人们对感兴趣的音乐事物或音乐活动有了一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能从中找到乐趣。志趣阶段的兴趣是一种高水平的、较为专一的、稳定的兴趣。这个阶段的音乐兴趣已经不再是表面性的了,而是要探求音乐事物的本质并期望掌握其规律、搞出一定的成就。因此,志趣阶段的音乐兴趣将引导学生步入成才之路,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公民。
兴趣有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功能。如果针对学习音乐来说,那么,兴趣就是他们打开音乐圣殿的金钥匙,也是他们遨游音乐世界的矫健翅膀。因此,诱发、培养、发展学生的音乐兴趣实乃音乐教师的重要任务。
兴趣的产生与发展是和人们的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因此,培养学生音乐兴趣的首要方法就是为少年儿童创造良好的音乐环境。这种环境包括学校环境、家庭环境及社会环境几个方面。在学校,创造良好的音乐环境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布置理想的教室及校园环境,如在音乐教室、在教学楼的楼道墙壁上适当地悬挂音乐家的画像,张贴一些有教育意义的音乐格言,还可以出版一些音乐墙报或音乐板报等。
利用学校的广播站,播放、评论音乐家的优秀音乐作品,介绍音乐家的生平、故事,发表学生对社会音乐生活的种种议论或评价等。
组织各种音乐社团,如合唱团、民族管弦乐团、管乐团、管弦乐团、钢琴组、作曲小组等,给学生提供参与音乐艺术实践活动的机会。
组织各种音乐演出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及表演欲望,发现并培养音乐骨干学生。
好的家庭环境及社会环境对激发、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也十分重要。因为,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对形成学生健康向上的音乐审美观及高尚的音乐审美情趣影响很大。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的作用不亚于校园音乐文化环境的影响。所以,致力于形成一个统一的、互为补充的学校、家庭、社会音乐环境就尤为必要。
学生能否产生并发展音乐兴趣,往往受音乐教师的影响颇深。假如教师对音乐爱之如痴,对音乐教育事业执著追求,那么,他的学生也会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相反,教师对音乐若即若离,对音乐教育事业冷漠处之,他的学生就很难对音乐产生兴趣。因此,音乐教师除了认真钻研教材、细致备课、兢兢业业地上课之外,还必须在教态、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穿着仪表等问题上细心处理。一句话,用自己的言教与身教,激发、培养、发展学生的音乐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