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依法维护好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合法权益,逐步消除社会上对这些孩子的忽略、淡漠甚至歧视的现象,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存、发展、保护、参与等各项权利,特别是要加大对侵害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他们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
二是要为他们实实在在解决困难,比如在劳务输出地发展寄宿制学校,让老师及时了解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思想状况,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照料,让留守儿童能够在老师的呵护、同学的交往中健康成长。推动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教育监护体系的建立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需要政府牵头,社会组织包括学校、社区形成合力。
三是要呼吁社会为留守儿童多办好事。各个单位、社会各界都应当发挥自身的优势,从不同侧面关注留守儿童这个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行动,为他们解决成长中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能够在祖国大家庭中感受温暖,健康快乐幸福成长。
留守儿童!
与父母的长期分离,他们对父母的关爱缺乏感受,他们内心孤独而寂寞,内心具有强烈的不安全感、不信任感和自卑心理
儿童早期的经验对人格、情绪和交往能力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在人格发育过程中,早期的环境和家庭教育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这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甚至是学习成绩。“留守儿童”问题正是因为父母在外,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相对疏远,导致家庭关系失调,亲子关系发生了消极变化造成的。另外,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正常家庭氛围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儿童,往往对社会很冷淡,缺乏安全感,如有人欺负或歧视,便会出现退缩或攻击行为,有些人直至青少年时期仍然表现爱挑衅、易冲动和反社会行为。由于“留守儿童”监护人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介入较少,关注不够,有心事时,“留守儿童”选择的第一倾诉对象是教师,第二为同伴,第三者才是监护人。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因自身变化、学业压力、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独特的理解与认识,也产生了许多烦恼与冲突。这时,他们需要畅通的倾诉渠道,更需要正确的引导。但由于远离父母,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而监护人又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这对他们的心理健康极为不利,常引发种种心理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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