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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工作者应树立怎样的儿童教育观,以及在教育实践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儿童是幼儿教育的主体。
2、实施全面教育,要一视同仁。
3、教育内容、方法,要适应幼儿的发展。
4、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游戏贯穿在一日生活中。

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情感是人勇往直前的力量,是人对待周围事物的态度与体验,在孩子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应高度关注他们的情感教育。因此,我十分认同朱爸爸带领女儿参加公益活动的做法,这不是在浪费孩子学习的时间。相反,是一种教育的过程,义务奉献活动是培育孩子心智、体能和爱心的重要媒介,在公益的路上孩子能学会做一个有责任心、有爱心、乐于助人的好人,因此朱爸爸的做法值得效仿。童年是一个人人格和心智定性的关键时期。不同的家庭教育观念,就会有不同的家庭教育方法,从而带来不同的家庭教育效果。然而,现在家长普遍存在重智轻德的育儿观念:希望多学知识,掌握技能,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喜欢沿用成人的学习方式,要求孩子参加各种各样的特长训练,忽略习惯养成和个性培养,不能充分尊重幼儿的兴趣。这些急于求成,重结果的做法,根本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每个儿童都是有独立存在价值的实体,他们有自己的权利、思想、情感与需求,是正在发展中的人。所以不能因为儿童弱小、需要保护,就轻视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被动发展。父母要相信儿童是积极主动的个体,有主动发展自己潜能的能力,他们有充分行使自主行动的权利。同时应认识到儿童的生长发展是按一定的规律进行的,现代心理学认为,在人的一生中,人格都在不断地发展,而且不同阶段有不同阶段的任务,应该在恰当的时间让孩子学习恰当的知识,而不能强迫儿童去学习超越他身心发展的内容,应帮助儿童解决成长和发展的矛盾,帮助他们逐步形成积极的品质。另外,尽管在生活、情感和精神上儿童对成人都有很强的依赖性,但他们的体验、感受和思想都是完全属于他们自己的。每个孩子的智力结构不同、气质类型不同,无论从同一个维度来看孩子发展的速度,还是从不同的维度来看孩子发展的优势,他们都有各自的特点。因此,我们不能拿别人孩子的长处和自己孩子的短处比,要善于发现自己孩子的优势领域,也要善于等待孩子发展中的过程,不能只看结果。急速变革的现代社会,已经提出了终身教育、终身成长的要求,作为家长,我们应该言传身教,在家庭教育中提倡主动发展、与孩子共同成长。主动发展不是你要孩子学,而是她要学会怎样学。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不仅是社会发展对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的要求,同时也符合幼儿自身的发展需求。只有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才能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教育观点,才能保证我们的教育有效地促进儿童的全面和谐的发展。

正确的儿童观:

(1)儿童的发展是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多层次的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过程;(2)发展不是孤立地,静止地由于某一因素的作用而发展,而是由多种因素参与其中的动态发展过程;(3)儿童是发展的主体,是在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主动地发展的,而不是被动地发展;(4)儿童具有发展的潜力,在与适当的教育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下,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展儿童的潜力;(5)每个儿童都是独特的个体,发展水平和速度不同,兴趣和爱好不同,不可能以年龄或班级为标准来武断地划一;(6)儿童通过活动而发展,在对物体的操作和与人的交往中发展知识,能力和个性,而不是坐着,只通过听或看教师的说和做而发展;(7)儿童身心各方面是一个整体,对他们进行的体,智,德,美几方面教育也是互相联系的,应使儿童从小获得初步的全面的发展,不要孤立地只偏重某一方面的发展;(8)每个儿童都拥有发展权,受教育权等,这些权力应当受到尊重和爱护。

正确的教育观:明确对孩子的培育目标;明确自己对孩子需要履行的培育责任;了解孩子每个年龄阶段的成长特点;了解人类三次环境转换和三次逆反;了解科学的培育规律、法则与公式;站在孩子的角度,以理解孩子的外在行为表现本质为前提,在父母为孩子创建的客观生存环境的基础上,正确的培养和调整孩子的外在行为。具体说就是:

(一)培育目标最终实现目标: 帮助孩子实现获得未来更多幸福和快乐的能力!五大基本培育目标:逻辑思维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自控自抑能力、社会沟通能力、主动思维能力和责任感。(二)教育机构与教育者所应履行的培育责任即“身体的健康成长和保持过程――保育”和“逻辑思维的基本结构创建、丰富成长和使用过程――培育”两个范畴。其中“培育”有包括了两个方面,即“逻辑思维的创建和成长过程”和“心理健康的形成和成长过程”。它们是共同成长,不分先后次序的。(三)教育机构与教育者所应认识和合理并帮助孩子过渡人类三次环境转换和“三次逆反期”,这是对孩子成功教育的保证。三次环境转换载体培育从逻辑思维学出发认识到:人类的成长过程中,一共会经历三次环境转换,即从非约束环境到相对约束环境的转换――从家到幼儿园;从相对约束环境到约束环境的转换――从幼儿园到上学;从约束环境到选择环境的转换――从结束学业到职业选择。“三次逆反期”正确理解和注意孩子成长过程中“三次逆反期”的本质原因,以及如何正确在一个逆反期到下一个逆反期的成长过程中实施合理的教育。这三次“逆反期”的普遍年龄分布分别是,第一次逆反期是从三岁左右到五、六岁;第二次逆反期是从二、三岁到十五、六岁;第三次逆反期是从十八岁左右到二十二三岁。它们的基本概念分别是从“复制性逻辑思维”逐步过渡到“具有自主编织的纯洁性目的逻辑思维”,又逐步过渡到“具有自主编织的非纯洁性目的逻辑思维”,最终会逐步过渡到“具有自主编织的固始化目的性逻辑思维”。(四)了解科学的培育规律法则与公式法则法则(一):1:1法则在孩子逻辑思维外在表现过程中,其“利、弊”因素所占的比例的一般规律是“相对平均”的。父母通过这个法则需要了解的是,对学前年龄阶段的孩子来说,发生在孩子身上的外在表现行为对孩子未来来说,都有50%的利,同时也存在50%弊。如:打人的孩子与被打的孩子、内向与外向的孩子等。父母要做的就是,在理解分析发生在孩子身上的“问题”的利弊之后,通过培育手段,尽可能去调整利与弊比重,让利于孩子未来成长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法则(二):3:3:3:1兴趣规律法则孩子们对某种独采兴趣源的兴趣分配比例一般规律为,30%痴迷;30%即兴;30%不感兴趣:10%不但不感兴趣还抵触。例如孩子们对某种玩具的喜好。以100个孩子对玩具车喜好的调查分析我们可以获得这样的结果:30%的孩子非常喜欢,只要是有机会获得礼物,就会选择玩具车;还有30%的孩子觉得玩具车还不错,不过其他的玩具也愿意选择;还有30%的孩子是不喜欢的,在有机会获得礼物的时候,是坚决不会选择的;剩下的10%左右的孩子不但不喜欢,还会厌弃,一拿到玩具车就会让父母拿走扔掉。父母通过这个法则应该了解,孩子一定存在着对某种事物自己的兴趣喜好。而孩子的这种兴趣喜好程度对最终的培育结果起着重要的作用。法则(三):共鸣实现法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欲取之必先屈之”。也就是说,要想改变一个孩子的不良习惯性外在表现(不良“习惯性逻辑思维”),首先就要用合理的方法对孩子这个不良的“习惯性逻辑思维”是如何编织的进行理解,并尝试和孩子一起编织出这种不良的“习惯性逻辑思维”,然后,再与孩子共同编织这个不良逻辑性思维的过程中(首先实现“共鸣”),依据客观的信息环境对编织逻辑思维的信息进行更换,这样才能真正地做到对孩子不良“习惯性逻辑思维”进行改变的目的。反之,不仅不能达到改变孩子不良逻辑思维的目的,甚至会因为改变孩子不良逻辑思维目的的这个逻辑思维行为过程而导致和孩子矛盾的加深,甚至,会加剧孩子对这个不良行为逻辑思维的习惯性。

如何提高职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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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让自己对工作更有兴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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