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所服务的对象是0~8岁的儿童,美国的早期教育机构既包括对刚出生到3岁前婴幼儿的保育和教育,又包括对三四岁儿童的幼儿园(Preschool)教育以及对5岁儿童的学前班(Kindergarten)教育,还包括对小学1~3年级儿童的学校教育,所涉及的教育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日托中心:美国日托中心的服务对象是出生后2周至4岁的儿童,费用主要由家长承担,有时也由家长的雇主负担一部分或全部。这类机构对教师的入职要求较低,教师不一定具有教师资格,主要提供保育服务,不太注重幼儿教育的课程,一日活动以游戏为主。日托中心的服务目的侧重于帮助家长照看孩子,以便家长能安心工作,因此都是全日制的
二、幼儿园:美国幼儿园的教育对象是三四岁儿童,相当于中国的幼儿园小班和中班。教师的入职要求较高,不仅需要具备早期教育或儿童发展专业大专以上的学历,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由于美国的教师资格证不是自然获得(即师范学生毕业时自动获得教师资格证),而必须在修读完特定的学分和通过名为PRAXIS的教师资格考试后才能获得,所以拥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意味着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由于服务的目的侧重于儿童的教育,而不是儿童托管,因此,许多美国幼儿园都是半日制的,并且不提供早餐和午餐,孩子需要自备餐点;
三、学前班:美国的学前班设立在小学里,教育的对象是5岁的幼儿。作为幼儿园和小学的过渡,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虽然处在小学,但针对的对象仍然是幼儿,所以,学前班无论是环境创设、课程设计还是教育方式都无异于幼儿园,这一点有别于中国某些小学当中的那些提前教孩子拼音、识字和算术的“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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