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有目的的培养人的活动,教育规定着人的发展方向。学校教育作为教育的核心环节,对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教育不仅要提高学生的知识文化水平,更应该注重青少年身心发展,塑造青少年健康的心理,注重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在新课改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背景下,学校教育更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顺应青少年身心发展的阶段性、顺序性、个别差异性等特点,进行有效的教学实践,对青少年给以正确的引导,并采用高效的教学策略,以期在青少年发展的关键期,达到最优质的教学效果。
而在教学实践活动中,如何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及规律进行有效教学就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是指不同个体在身心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共同方面。它不是个人意志可以改变的。因此教师要了解自己的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的共同模式和个体差异,遵循其中的规律,合理的设计教育活动,教育要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 1、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青省年身心发展的顺序性是指人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有简单到复杂、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表现在生理方面,儿童的身体发展由软弱到逐步强壮,身体的发展遵循着从上到下、从中间到四肢、从骨骼到肌肉的顺序发展。儿童动作的发展是:先会抬头,后会翻身,再会坐、会爬,最后才会用腿走路。(如我们常说的“三翻、六坐、八爬、十站、岁走”)。
儿童体内各大系统成熟的顺序是:神经系统最早成熟,骨骼肌肉系统次之,最后是生殖系统。科学研究表明,人的大脑是随着人的成长发育而不断发育完善的,重量也是逐渐增长的,如:新生儿约为390克,8-9个月的乳儿为660克,2-3岁的婴儿为990-1011克,6-7岁的幼儿为1280克,9岁的儿童为1350克,12-13岁的少年儿童脑重量已接近成人即1400克。
表现在心理方面:从无意注意到有意注意、由机械记忆到意义识记、由具体形象思维到抽象逻辑思维、由喜怒哀乐等一般的情绪反映到高级的理智感、道德感、美感等。儿童的认知遵循着这样的发展规律:动作感知——前运算——具体运算——形式运算。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前后顺序是不变的。
第一阶段是感知运动阶段。从出生到2岁,相当于婴儿期。此阶段儿童还没有语言和思维,主要靠感觉和动作探索周围世界,逐渐形成物体永存性观念。
第二阶段是前运算阶段,2-7岁,相当于幼儿期。此阶段儿童各种感觉运动行为模式开始内化而成为表象或形象思维,特别是由于语言的出现和发展,促使儿童日益频繁地用表象符号来代替或重现外界事物,出现了表象思维。
第三阶段是具体运算阶段,7-11岁,相当于小学阶段。儿童开始具有逻辑思维和真正运算的能力,先后获得各种守恒概念,但运算的形式和内容仍以具体事物为依据。
第四阶段是形式运算阶段,始于青春前期,约11、12岁,接近于成人的思维。这一阶段儿童不再靠具体事物来运算,而能对抽象的和表征的材料进行逻辑运算。
青少年身心发展的顺序性,要求教师要循序渐进的做好教育工作。循序渐进原则是指教学要按照学科的逻辑系统和学生认识发展的顺序进行,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形成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贯彻循序渐进性原则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按教材的系统性进行教学;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
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该遵循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进行教学。比如在教学工作中,每学期开始分伊始,都要求教师认真学习本学段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让教师明在本学段中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这样使教师做到心中有数,有效的避免了传授知识偏离学生身心发展阶段的基础,反之,会使教师传授的内容出现低于或高于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特别是有的教师盲目的提高教学的难度,而出现学生对所学知识不理解,教师采用大量的题海战术,让学生死记某一解题规律,这些虽然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但在很大程度上违反了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对学生造成的伤害远远大于成绩。另外,我校还组织教师的帮带作用。同样是每学期开学初,组织上一学年的教师对下一学年的教师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不是专业的文化知识、基本教学方法,而是找出自己在本学段教学中的成功之处、失败的原因,因为避免下学年的教师再犯同样的错误,几年来,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为了更好的贯彻循序渐进教学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按教材的系统性进行教学
按课程标准、教科书的体系进行教学是为了保证科学知识的系统性和教学的循序渐进。要求教师深入领会教材的系统性,结合学生认识特点和本班学生学习的情况,来设计教学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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