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以北京市为例,家长学校由学校负责组建,学校校长兼任家长学校校长。家长学校要做到“五有”,即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有明确的计划安排、有系统的教学内容、有可行的成效评估。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建立完善中小学三级家长委员会体系,成立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家长积极、有序、规范地参与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积极开展家长教师协会推广工作,构建民主开放的现代学校制度。
扩展资料:
家庭教育指导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关注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求,丰富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多元化指导服务。针对家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提升学校与家庭沟通合作的能力和水平。
2、结合新时代家庭教育的新问题、新趋势,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注重学校家庭教育理念创新、指导服务模式创新和家校合作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三次家庭教育指导会,在这个指导会中,家长一定要认真听取学校的领导的意见和搬砖的意见,对孩子认真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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