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该不该拥有一定教育惩罚权”的问题,是当前教育上被人们热议的重大话题之一。
这个话题,“三味在今日头条上见得较多,谈得很少,但思考较多。今天借这个问答,想从一个崭新的角度与大家探讨几点看法。
现状:当代社会在对待“教育惩戒权“问题上,对“如何拥有、“如何使用”的探讨过多;对“如何彻底抛弃”、“抛弃后该怎么做”的思考太欠缺。
观点:当代教育的发展,需要社会把更多的智慧和行动用在“让教育如何远离惩戒权”上,而不是用在“教育如何重拾和使用惩戒权”上。
简析:一、“惩戒”毕竟不是人类美好想往的东西。
“惩戒”的愿望虽然是善良的,但其结果总有伤害的一面。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希望得到惩戒。未成年的孩子更是如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身为人师,为什么总要想着如何去惩戒学生呢?为何不多花些心思去想想如何友好地去帮助学生呢?
从道德意义上看,惩戒毕竟是对人的不文明、不友好;从法律意义上看,惩戒,毕竟是对人的不尊重、不平等。
二、惩戒终究不是拯救教育的“最后一根稻草”。
惩戒,可以对部分学生起到教育效果,但不可能对每一个学生有效。惩戒,决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致胜法宝。很多“悲剧性”现实已证明了这点!
显然,对于惩戒无效者,我们总不能全然放弃,终归还得想出一套“不惩戒”的办法来。
三、依托“惩戒”的教育是失败的教育。
有人说,如果考勤成为一个单位的主要管理手段,那么,这个单位离倒闭破产就不远了。同样道理,如果教育非得靠“惩戒这种落后的手段来维系,那么,教育离失败也不远了。
因为教育不仅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也是学生或孩子成就美好人生的需求。如果对自身需求都看不到的人,用惩戒手段又岂可让他具备家国情怀?
再者,教师的使命就是向学生或孩子传播先进文明,如果采用“惩戒这样不文明的方式,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讽刺和失败!
四、惩戒式教育的根本错误在于教育的内容忽视了学生(或孩子)的内心需求。
学生逃课、违纪、不完成作业、上课不听……老师采用惩戒的手段强迫学生学习。可是,我们的教育、学校和老师究竟花了多少心思替学生想过:
他们为什么不愿学习?
我们平时大谈特谈“尊重学生个性、“关注每一位学生”、“培养学生的兴趣与特长……扪心自问:我们对孩子的教育除了“分数和“升学”外,真的注重过学生的内心需求吗?
人各有志,各有所长。当前现实下,社会并没有给予每个学生(或孩子)平等的“升学权利。看不到升学机会,也就失去了学习的主动和兴趣。
策略:一、彻底改变唯分数和唯升学率的教育现状,切实推行素质教育,让学生主动去学习他们感兴趣的知识和想要的技能,让所学有所用。
当然,要实现这点,国家应在人才选拔制度、教育评价制度及课程设置等三方面的重大改革,使之适应素质教育的发展要求。
二、“教育惩戒权”最合适的持有者不是教师,而是家长。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惩戒本来就不是教师的职能。过去的老师的“戒尺”,最先是由家长所授权,只有家长才是孩子的生、养之人,家长对子女具有更大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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