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十大工程”预算安排,2015年上海市民办教育政府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办高校内涵建设。经学校自愿申报、市教委委托市教育评估院评审,并按专项资金管理程序报批,确定了2015年专项资金的拨付单位和资金额度。现就专项资金拨付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拨付专项资金的原则(一)基本条件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民办教育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申请专项资金的民办高校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坚持教育公益性、依法规范办学、财务管理规范、落实法人财产权、建立年金制度。根据民办高校对上述条件的达成情况,确定资金拨付的内容和额度。(二)以资产过户情况为重要核定依据根据各民办高校2014年度年检提交的土地房产权证情况,民办高校资产过户分为基本完成资产过户、大部分完成资产过户、部分完成资产过户和资产过户进展较缓四类。前三类分别按照在校生数生均20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给予内涵建设经费支持,在校生数以2014学年教育统计报表数字为准。另对资产过户与2013年同期相比有较大进展的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再给予项目资助。对上海建桥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等3所新校区建设有较大进展的学校给予项目资助。(三)重点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办学不求回报、坚持教育公益性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发展,并向上海市民办教育基金会发起校适当倾斜。对上海杉达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学校给予重点支持。(四)支持承担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其他委托项目的学校对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兴伟学院、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承担上海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高校拨付相应的项目支持经费。对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托管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拨付相应的项目支持经费。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内地新疆中职班办学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民厅函〔2013〕11号)的精神,对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工作拨付相应的项目支持经费,该项目经费纳入专项资金专户统一管理。
1.复旦大学(“985”工程与“211”工程重点高校,教育部,本科)2.上海交通大学(“985”工程与“211”工程重点高校,教育部,本科)3.同济大学(“985”工程与“211”工程重点高校,教育部,本科)4.华东师范大学(“211”工程名单重点高校,教育部,本科)5.上海财经大学(“211”工程名单重点高校,教育部,本科)6.上海外国语大学(“211”工程名单重点高校,教育部,本科)7.华东理工大学(“211”工程名单重点高校,教育部,本科)8.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市,本科)9.东华大学(“211”工程名单重点高校,教育部,本科)10.上海大学(“211”工程名单重点高校,上海市,本/专科)11.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市,市属重点本/专科)12.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市属重点本科)13.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市,本/专科)14.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本/专科)15.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市,本/专科)16.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市,本科)17.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市,本科)18.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市,本/专科)19.上海水产大学(上海市,本/专科)20.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市,本/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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