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
教育部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文件的紧急通知
(京教基〔2000〕002号)
各区县教委、教育局:
教育部日前召开了“减轻中小学过重负担工作电视会议”,同时下发了《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教基〔2000〕1号,以下简称《通知》),近年来,我市采取多种措施,使学生过重负担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由于教育观念、课程教材、考试制度、教师素质、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在我市小学中仍存在书本多、课程多、作业多、测试多、补习多,学生作业时间过长等负担过重的现象,成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障碍,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现将教育部《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清理学生用书。市教委成立清理学生用书工作小组,根据《通知》精神,首先作好2000年秋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清理学生用书工作小组,并按市教委的要求做好秋季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已订购的春季用书,除学科教科书外,其他教辅材料不再在教学中使用,可作为学生的参考用书或课外读物使用,教师要做好使用的指导工作。各区县对本区县及学校自编或选用的教材、教辅材料也要根据《通知》精神进行清理。市、区县、学校学生用书的清理整顿工作必须在春节前完成。
按《通知》要求,对学生教学用书目录以外,各渠道向学生推销的教辅材料、图书、报刊、学生用品进行清理整顿。各区县、学校自行组织的此类统一推销、发售,要立即停止。
二、严禁在假期组织学生上课和举办各种补习班、提高班。各区县、学校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查处力度,市教委也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违反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三、严格控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作业量不得超过一小时。提倡增加自主型、实践型、活动型作业,不留机械重复性作业,更不得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同时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学生的在校活动总量。
四、严禁在小学各年级进行区县统考,严格控制加重学生负担的各种单元检测。今年春季开学后在全市小学实行学业成绩等级制,取消百分制。
五、立即停止一切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竞赛活动。继续完善初中入学办法,任何初中入学、招生均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书面考试。
六、加强对学生负担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学生负担情况,各学校每学期要进行一次自查,区县每年要进行一次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将落实《通知》要求情况纳入实施素质教育三个评价方案的内容。各级督导部门要针对学生负担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七、加大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宣传力度。积极总结、大力宣传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的先进经验。集中力量在各种媒体宣传减轻学生负担的规定,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向社会公布减轻学生负担的热线电话,形成舆论氛围,使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八、加大对违反《通知》要求的查处力度。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建立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通报制度,对加重学生负担的违纪事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行政责任。
九、全市中小学教材和专题教育用书、电子音像制品、学具及学生用品的归口管理工作,由市教委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负责,未经上述两处同意,其他部门、团体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专题教育和面向中小学生推销图书、电子音像制品、学具及学生用品。
十、各区县、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树立良好师德,尤其注意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
各区县、学校要高度重视减轻学生负担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建立减轻学生负担的领导责任制。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要带头执行《通知》的有关规定,采取坚决措施,落实各项要求。在贯彻《通知》工作中,各区县同时要做好初中学生的减轻负担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0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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