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原则
幼儿园语言教育活动的评价是一种比较微观、比较真体的评价,与教师联系更密切,对教师影响更直接。因此,幼儿园教师应当直接参与幼儿园语言教育活动的评价。这样,教师可以及时了解活动设计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不足,讨论改进的办法,不断提高语言教育活动设计和组织实施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保证评价的深人性和全面性,避免评价过程中评价者和被评价者之间的对立现象。
1.客观性原则。实施教育活动评价必须采取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不能主观臆断或掺杂个人的情感色彩。
2.全面性原则。对语言教育活动的各个构成要素进行全面评价
3.参照性原则。参照性原则是指制定的评价标准要有依据
二、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幼儿语言学习行为的评价,另一个是对语言教育活动中教师的设计和组织实施行为的评价。
1.对幼儿语言学习行为评价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①幼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②这些任务是由具体活动目标直接转化而来的。
③幼儿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独立见解情况。
④幼儿在活动中创造性运用语言的表现。
2..对语育教育活动中教师行为评价主要涉及活动的目标、内容、组织方法和形式、教学辅导材料的利用以及教师与幼儿之间的互动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①目标的达成程度。
②活动内容和形式的适合程度。
③活动内部要素的协调程度。
④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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