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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能有这样认真负责的老师不多了,老师管教你的孩子是为你的孩子好,说明你的孩子肯定是在学校犯了错误,不然老师是吃饱了撑的才干出这样“公公背儿媳妇过河一一出力不讨好”的“蠢事傻事”的,作为理智明事理的家长不但不到校长那儿去理论讨说法,还应积极配合老师共同管教好孩子,这才是一个家长应该做出的正确选择。
相反,娇情的家长以这样的方法来溺爱孩子,无疑是将你的孩子培养成人以后除非是当上皇帝没人敢管,不然在任何工作岗位从事任何一种职业稍微有了不足和错误都要不时受到领导的批评教育的,对一个从小就听不得任何人批评,听不得一点不同意见的人,习惯成自然长大成人后任性、散漫、胡作非为恶习难改,到那时你再想管恐怕都管不了了,只能由政府“代劳”帮你管了,不过这时你的孩子恐怕是失去了人身自由的,这样的孰是孰非,作为一个真正希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们三思。
如何评价教育部颁布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总体来说,这个规则的制定和出台在当前的社会形势和教育模式下,是十分必要的。
它使得学生们知道了该如何做,如何保护自己;更让学校、教师有得用,知道该如何用,也敢于,并且慎于用教育惩戒的手段和方法去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明确了教育惩戒和变相体罚的区别和界限;在明确了教师行为红线和不当行为的同时,也支持维护教师的合法正当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详细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并使得家长、社会更理解、支持和配合学校、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毕竟学校是育人的地方,教育惩戒的目的,也应该是通过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违规违纪的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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