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在上海市德育工作会议上,市科教党委和市教委联合颁布了两份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文件--《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简称两纲),它们打破了课内外的界限,串连起年级的脉络,勾勒出了上海德育工作的新格局。这高高竖起的两块鲜亮的引导牌: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让全市的青少年在思想道德的成长道路上认清了方向,踩准了步点。
以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精神教育和以帮助青少年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生命教育从此纳入上海市基础教育中。充分挖掘学科教学中显性和隐含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青春期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形式、充分借助班团队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课外活动载体,从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中提取民族精神和生命教育的要义,针对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在教学与活动中主动地、灵活地、创造性地、有效地加以落实,不断培育民族精神,提升生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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