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的资格是拍卖法规的主要内容:
1、有一定的注册资金;
2、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
3、具备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完备的规范、制度;
5、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资格的拍卖专业人员;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国《拍卖法》还规定从事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企业,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这主要是考虑到涉及文物的拍卖活动必须受到文物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而且从事此项业务的公司的规模和数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且数量不宜过多。因此,这一规定有利于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同时也有利于文物及文化艺术品拍卖活动的有序发展。
委托人。委托人是真正的卖主。他可以是拍卖物的所有权人或经营权人,也可以是所有权人或经营权人的代理人。
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
委托人必须拥有拍卖标的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竞买人或买受人。竞买人或买受人是拍卖关系中的买主,竞买人是不确定的买主,买受人是确定的买主,在拍卖活动中,竞买人和买受人是最活跃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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