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观原因,任何税收筹划行为,根本原因都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力,即经济主体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2,对我国部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企业都有在经济特区,开发区和税收优惠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愿望和要求。主要原因是税负较轻,应纳税额较小。
人们知道利润等于收入减去成本(不含税),然后是税收。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企业或个人的费用和税收支出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显然,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项目,税收应尽可能少。无论多么公平合理,都意味着纳税人丧失了经济利益。
客观地说,任何事物的出现都有内在的原因和外在的刺激因素。税收筹划的内在动机可以从根本上回答纳税人尽可能减少税负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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