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动教育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基本动作:走、跑、跳、拍手、点头、摆臂及其它身体动作。
2、模仿动作:
①各种动物形象的模仿动作,如马跑、羊走、牛走、鸟飞、兔跳、鸡走、鸭行、鱼游等等;
②各种劳动的模仿动作:扫地、浇花、拉锯、开火车、开汽车等;
③自然现象的象征性模仿动作;小树长大、花儿开放、刮风、下雨、雪花飘等;
④日常生活及其它的模仿动作:洗脸、刷牙、梳头、穿衣、弹琴、吹号、打鼓等。
3、舞蹈的单一动作:反复做某一舞蹈步伐或手的动作,如跑跳步、手挽花、摆手等。
4、身体各部分的和谐结合:幼儿身体的各部分是幼儿进行体态律动训练的工具。要充分利用这些“工具”,这对幼儿未来学习音乐具有重要意义。
手指:是身体最轻巧、灵活的部位,可以用它来表示快的节奏,可以边听音乐(或唱歌),边一个个手指独立活动,这既有利于思维,也有助于今后学习乐器时灵活运用手指。
头:头的律动也可以表达各种节奏。可以做点头、摆动、转头、顿头等活动。
脚:脚是最会表达节奏、节拍的工具,因此可以让幼儿用脚表示各种节奏,并可加上游戏或舞蹈动作。
脚趾:也是训练对音乐反应的工具,可以在音乐伴奏下让幼儿打节拍。
将上述身体各部分在单独训练的基础上再使身体各部和谐地结合起来活动。
也可将上述某种律动或某几种律动组合起来,如,“洗手绢”,可把洗、搓、拧、晒组合在一起;“开汽车”可以把上车、开动、行驶、到站结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