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的本质是活动
与陈鹤琴、张雪门的课程本质观相比,张宗麟对课程本质的理解更为宽泛。他指出,“幼稚园课程者,由广义的说之,乃幼稚生在幼稚园一切之活动也。”它包括“一切教材,科目,幼稚生之活动。”关于幼稚园课程的划分,他认为有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儿童的活动划分,课程包括五个方面:(1)开始的活动,即幼稚生初入园时必须养成的习惯,也就是人生最基本的习惯,如放手巾、认识教师和同学,以及初步的礼节等;(2)身体活动,既强健身体的习惯与技能,如各种卫生习惯、跑步、跳、爬等;(3)家庭的活动,如反映家人之间的关系、礼仪,以及家庭事务的活动;(4)社会活动,即养成公民素质的教育活动,包括各种节日、同伴关系的活动等;(5)技能活动,是培养儿童适当表现自己的活动。另一种是按学科划分课程。具体划分为音乐、游戏、故事、谈话、图画、手工、自然、常识、读法、识数等十个科目。其中每一个科目又包括一些小项目。如音乐包括听琴、唱歌、节奏动作、弹奏乐器,游戏包括个人游戏和团体游戏,故事包括听、讲和表演,图画包括自由画、写生画和临摹画,手工包括纸工、泥工、缝纫及竹木,读法包括认字、短句故事等。“总之,无论以儿童活动分类或以科目为课程之单位,教师决不可拘泥于某时当教何种课程,致使贻削足适合履之讥也。”
(二)幼稚园课程的来源及其特点
幼稚园课程的设置,是为了满足幼稚生的需要及社会的希望。但由于六岁以下是幼稚生与社会发生的关系比较少,满足其自身的需要则更为重要。对幼稚生来说,“在身体上各种动作,大致能做,而心理上之发展尤为迅速,求知、想像、模仿……诸般活动,件件勃发,幼稚园课程即可循此而得其端倪。”课程内容来源有四:(1)儿童自发的活动(2)儿童与自然界接触而产生的活动(3)儿童与人事界接触产生的活动(4)人类流传下来的经验,合乎儿童需要的部分。这四个方面的活动共同构成一个整体,具有完整的目的,形成合理的课程。
怎样厘定幼稚园的课程?幼稚园的课程应有什么特点?张宗麟认为,“生活便是教育,整个的社会便是学校。”这是厘定一切学校课程的总纲领。幼稚园课程的厘定也要根据一般的课程标准,但是,由于幼稚生的生理与心理还不成熟,厘定课程时还应注意以下四点:(1)多注意动的工作,为儿童提供充分的动的机会;(2)鼓励幼稚生多与自然界接触,保持他们对大自然的浓厚兴趣;(3)要多注意儿童个体的小社会,为儿童提供充分的“自我表现”的机会;(4)多注意饿饿儿童的直接经验。
根据以上原则,编制课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幼稚园的课程不能用科目来编制;(2)教师对幼稚园的课程要有一个通盘计划,在充分观察自然界和人事界的基础上,决定课程内容;(3)每一个课程单元,长短不拘,但要段落分明;(4)教师的责任是拟订大纲,预备教材,指导儿童进行活动,而不是强迫儿童去做,也不是代替儿童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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