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园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依据制定。
第一部分总则对幼儿园教育的性质任务、方针政策、教育目的做了严格的规定。
第二部分对幼儿园教育的目标与任务要求作了较具体的描述。
第三部分对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给与了指导性的意见
第四部分教育活动评价。对评价的范围、评价的意义、评价的方法、评价的过程等作了详尽的规定。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四大部分的作用和功能
幼儿园教育的内容是广泛的、启蒙性的,可按照幼儿学习活动的范畴相对划分为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等五个方面,还可按其它方式作不同的划分.各方面的内容都应发展幼儿的知识、技能、能力、情感态等
二、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幼儿教育应为幼儿的近期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
三、幼儿园应为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共同为幼儿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五、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充分关注幼儿的经验,引导幼儿在生活和活动中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
六、幼儿园教育应重视幼儿的个别差异,为每一个幼儿提供发挥潜能,并在已有水平上得到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