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历史源远流长,以前老师惩戒学生之天经地义等同于父母对孩子严厉的管教。棍棒之下出孝子至今没有被摒弃,然而未成年人保护法却被许多家长用作拿捏教师的法宝,现在多数教师都不敢惩戒学生了,因为饭碗不能丢。可长期这样就真对孩子好吗?
很遗憾的是许多家长本身对孩子疏于管理和教育,娇纵宠溺,孩子变得无法无天,不学无术,毫无规矩。这样的孩子到了学校如果能接受教师的严管,通过教师一些适当的惩戒,也许恶性慢慢能改,就能弥补家长教育的缺失,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这也才是教育的一大职能所在。可往往是一个熊孩子背后是更可怕的熊家长。
熊家长各种表现,恶搞老师的同时,也在毁掉孩子。他们分不清什么是惩戒,什么是暴力,所以只要碰到教师惩戒了严重违规的孩子,他们就会无事生非校闹,杨守梅老师和周安员老师碰到的就是这样的熊家长。
都说国家马上要颁布新的教育法规,给予教师适当惩戒权。作为就快退休的我肯定已不需要这样的惩戒权了,因为最难的日子都隐忍着熬过来了。但希望年轻的教师们真有了惩戒权时,不能滥用,不能走向极端,把适当惩戒变成了致人残疾的暴力犯罪是可悲的。最近看到好几起小学老师伤害学生致残而犯罪的案例,觉得小学渣师犹存,除之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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