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现在老师都为了什么职称,没有了师生情。看看网上爆出的严重辱骂或殴打学生的畜牲老师,还没有惩戒权都敢这样,如果有了权,真不敢想象。那时又会出现新的问题:家长不会咽下自家孩子被打这口气的,报复老师是常有的事。
惩戒是教育的一部分,今天的老师为何谈“惩”色变?
这是社会现实导致的。
我们都知道教育法规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个规定就是老师的“紧箍咒”。老师一旦因为管理学生体罚了学生,这个规定就会成为家长维护学生利益的法宝。很多老师和家长因为体罚学生产生的纠纷和矛盾,都是因此产生的。老师和家长产生纠纷,受伤的总是老师轻的赔礼道歉,重的停职或被开除公职。这样的结局,让老师不敢管,也不想去管。
惩戒是教育的一部分,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利于教育发展的。而现在的社会现实是,学生家长有任何怨言都会给老师造成很大麻烦。老师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自己也很少去打学生,甚至也不想去多说学生。
老师的惩戒权,关系到老师管理学生的内容。只有有惩戒的教育才能健康发展。法律规定的惩戒权,即是对学生发展的保护,也是对老师管理权的保障。
有了教育惩戒权,老师凭“戒尺”可以体罚学生吗?
我绝对支持把戒尺还给老师,惩戒权不是目的,老师不是要打学生才可以活,只是在必要的时候老师可以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老师要注意把握好度,惩戒只是非常之方法,迫不得已才采用,一切都是为了教育孩子,所以惩戒权不可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