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理论,不同年龄段的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教育内容,任何年龄段的教育失误,都会给一个人的终生发展造成障碍。
儿童期(1.5~3岁):自主与害羞和怀疑的冲突
这一时期,儿童掌握了大量的技能,如,爬、走、说话等。更重要的是他们学会了怎样坚持或放弃,也就是说儿童开始有意志地决定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这时候父母与子女的冲突很激烈,也就是第一个反抗期的出现,一方面父母必须承担起控制儿童行为使之符合社会规范的任务,即养成良好的习惯,如训练儿童大小便,使他们对肮脏的随地大小便感到羞耻,训练他们按时吃饭,节约粮食等;另一方面儿童开始了自主感,他们坚持自己的进食、排泄方式,所以训练良好的习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时孩子会反复应用我、我们、不来反抗外界控制,而父母决不能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这将不利于儿童的社会化。反之,若过分严厉,又会伤害儿童自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如果父母对儿童的保护或惩罚不当,儿童就会产生怀疑,并感到害羞。因此,把握住度的问题,才有利于在儿童人格内部形成意志品质。埃里克森把意志定义为:不顾不可避免的害羞和怀疑心理而坚定地自由选择或自我抑制的决心。
学龄初期(3~5岁):主动对内疚的冲突
在这一时期如果幼儿表现出的主动探究行为受到鼓励,幼儿就会形成主动性,这为他将来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创造力的人奠定了基础。如果成人讥笑幼儿的独创行为和想象力,那么幼儿就会逐渐失去自信心,这使他们更倾向于生活在别人为他们安排好的狭窄圈子里,缺乏自己开创幸福生活的主动性。
当儿童的主动感超过内疚感时,他们就有了目的的品质。埃里克森把目的定义为:一种正视和追求有价值目标的勇气,这种勇气不为幼儿想象的失利、罪疚感和惩罚的恐惧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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