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教育重在儒家经典,诗书礼乐,八股取士。但近代以来,我国遭遇到西方的坚船利炮,有志者希望改变教育,培养现代人才。最初有19世纪60-70年代的同文馆之设,重在培养外语人才。但随着国家危局的深入,在朝野的共同推动下,从最高层面重新设计学制成为必然趋势。
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这是近代中国第一个学制。章程规定,北京设京师大学堂,各省设高等学堂,各州府设中学堂。青少年分三段学习。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包括蒙养院4年、初等小学堂5年和高等小学堂4年。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中学堂 5年。各州府设有中学堂。第三阶段为高等学堂,各省设立,学制除政法科及医科之医学门修业4年外,余均为3年。北京设最高学府京师大学堂,这是北京大学的前身。在课程设置上,既注重实科和外国语,也注重传统的经学史学。可谓新旧杂揉。
民国成立后,于1912-1913年重新设立学制,是为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规定:儿童从6岁入学,学程三段四级。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初等小学4年,高等小学3年。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4年。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设大学本科3年或4年,预科3年;专门学校本科3年毕业,预科1年。 另外,下设蒙养院,上有大学院,不计年限。和清末学制相比,这个学制淡化传统典籍的学习,中学修学时限短,分科更为丰富。这是近代第一个执行了的学制。
1922年,教育主管部门修改学制。以前主要是向日本学习,这次向美国学习。变化最大的是小学中学的修学年限。小学六年,中学也为六年,初高中各三年。史称壬戌学制。今天的学制基本上是这一学制的沿用。该学制修学期限如下图:
需要说明的是,这只是国家层面的规定。在民国时期,传统的私塾和书院曾长期存在,和官立学校并立,并起到有效的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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