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 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出安排。《方案》提出,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同时,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分层提出要求。《方案》明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
从2015年4月底开始,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开展,各级同步进行。
什么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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