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的儿童出生后,也要经过严格的挑选,由父亲决定是否抚养他。
7岁以前在家中受教育,雅典上层社会的母亲不亲自哺育孩子,而是聘用身体健壮的斯巴达保姆来负责。父母也不对孩子的教育负责,而是雇佣年长的女奴隶担任家庭教师,照管幼儿的饮食起居、健康及教育等。在幼儿教育中,比较重视玩具的作用;同时,还给幼儿讲故事等。
当孩子到了7岁时,便被送入学校学习,一直到十16岁为止。这一阶段,儿童要上的学校有文法学校、音乐学校、体操学校。文法学校主要传授给儿童简单的读、写、算的知识以及文学知识;音乐学校又叫弦琴学校,传授儿童歌唱的技能;体操学校又叫角力学校,实际上只是一大块空旷的场地而已,以体育操练为主要内容,项目有:赛跑、跳跃、角力、掷铁饼、投标枪等五项竞技。这三种学校中都有道德教育的内容。儿童先进入文法学校,或者音乐学校,到了十二三岁时上体操学校,接受专门的体育训练。
16岁时,大部分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少数贵族子弟可进入国家办的体育馆学习,接受高一级的体育训练,兼学一些文化知识,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18岁时,就成为青丁,可自愿地接受专门的军事训练;20岁时,经过一定的仪式,遂成为一名正式的公民。
雅典教育机构以私立为主,学生上学是要缴费的,且有“教仆”护送。教仆是由有文化的奴隶来担任的,负责孩子上学的有关事宜,帮助提拿学习用具,辅导孩子的学习,还要负责孩子的道德培养。雅典社会中,教师的地位极其低下,收入菲薄,不受社会的尊重。雅典人追求多才多艺、全面和谐的发展,反对从事专门的职业或拥有专门的技能而作为谋生之道。
例如学习音乐,只是为了娱乐的需求,但不可学得太好,否则就有人指责“你弹得像个专业人员似的”。这不是夸奖之辞,而是一种鄙视。雅典人的社会观和教育态度中体现出“中庸”的思想,不追求精益求精,而要求适可而止。雅典人不重视女子教育;而且妇女地位低下,只能在家中学习一些家务知识,为将来成为一名家庭主妇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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