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世界著名的幼教模式之一,由意大利著名教育家蒙台梭利创立。该教育法自二十世纪产生以来直至今日,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中国引进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时间虽然较短,但是国人对于蒙氏教法推广的热情极高,已有众多蒙氏幼儿园或蒙氏班。因此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均有必要对蒙氏教法进行深入研究,以推进我国蒙氏教育的健康发展。 蒙台梭利教育法以培养儿童健全的人格为目标,主张让儿童处在“有准备的环境”之中,通过“工作”的方式,自由、自主地发展。儿童、教师、环境和教具构成了蒙氏教法的四要素,这四要素的有机结合是蒙氏教法得以成功的关键所在。 诞生于上世纪初的蒙氏教法,进步性与局限性俱存,但是其进步性是主要的。蒙氏教法的进步性可以概括为:给儿童以自由,有自由才有选择;给儿童以兴趣,有兴趣才有专注;给儿童以合作,有合作才有建构;给儿童以活动,有活动才有经验。蒙氏教法也有其局限性,如感官训练过于机械;忽视对儿童创造力的培养;对游戏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了社会文化在儿童发展中的作用等。 当前我国的蒙氏教育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教师把蒙氏教法片面地理解为仅仅是教具操作,儿童自由、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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