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学活动的组织原则有:(1)促进幼儿发展的原则
教学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领导的学习活动,幼儿教学活动的目的不在于学习多少知识,而是在学习浅显生活常识的过程中促进幼儿智力、情趣、意志、性格等心理品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2)教学的教育性原则
教育、教学是不可分割的两个过程,教学任务不仅是授予知识,而且还要通过知识培养对生活、对现实、对待劳动和对待人的正确态度,幼儿教学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求知欲望,所以,幼儿的教学活动更要考虑教育性,要把智力、情趣、意志、性格等心理品质放在重要地位。
(3)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幼儿主体性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为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十分重视幼儿在学习过程中主体的能动作用,既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尊重儿童,调动幼儿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直观性原则
这是由幼儿思维的特点决定的。幼儿的思维具有直观和形象的特点,幼儿认识事物、理解要求均是以感性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的。一方面幼儿依赖于直观的、生动的、鲜明的形象认识事物;另一方面直观的、生动的、鲜明的形象又有助于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 集中幼儿的注意力,能帮助幼儿理解和感知学习的内容。所以,幼儿教师要充分利用幼儿的感官,充分运用直观性原则,使幼儿通过视、听、嗅、触,获得鲜明生动 的表象和直接经验。
(5)活动性原则
幼儿是在活动中得到发展的,要为幼儿创立各种各样的活动环境。
幼儿园是幼儿生活学习的乐园,也是幼儿成长的的沃土,幼儿园里的学习生活很有可能影响到幼儿的一生。幼儿教学活动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幼儿的成长。在设计教学活动时,施教者应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因地制宜,因材施教,这样才有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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