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要不就原谅这孩子吧,否则万一你看大家“管教”的过激了,这孩子别再心理上产生阴影,然后等“20年”后再因为“经常做噩梦”等等始终不能忘记而对所有邻居进行报复怎么办啊?而且可能还会录制视频,然后目的也是为了给自己的孩子看……
所以这事儿“邻居们”可得想清楚了啊!说真的,这也就是没砸死、砸伤人,否则我们还会在这里谈“原谅”二字吗?
但是大家想过没有一个问题——这个孩子的行为本身是具有砸死人、砸伤人的可能后果的。而且13岁的孩子,除非是真的存在智力缺陷,否则如何能够不知道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的后果有多严重呢?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孩子存在先天的缺陷,那么他的行为我们是有理认为是蓄意杀人的啊!跟这样的人做邻居,每天进出楼房的时候能不有心理阴影才叫见鬼呢——我绝对相信事发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同单元甚至是同小区的很多邻居在出入楼房的时候都会莫名感到紧张的,保不齐又有人做出这种事儿来!
事实上不光是孩子会,成年人不也一样吗?
就在前几天,我所在的校区应该是在消防通道那里喝了瓶红牛,然后顺手就冲窗外扔了出去,好在不是很高,但是还是砸到了人!
谁不气愤?
这可是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的问题,如何能够不气愤呢?
但是再气愤也没办法啊,虽然我们的法律对此有所规定,比如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是说真的,有谁愿意挨这么一下没准命都没了然后去索这点赔偿呢?
好好管教一下自己的孩子吧!
真的出事儿了你道歉有用吗?
最后送上一组动图,感受一下悲剧真的来临到底有多么的可怕,希望人人都能重视起来,这是对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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