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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扰乱课堂被罚站,家长告老师体罚,校长让老师写检讨对吗?

校长这样处理简直就是“逼良为娼”!

学生扰乱课堂,自己不学还影响他人学习,不仅误己而且害人,这样的害群之马,教师如果不处理,岂不是枉为人师!

对于如此负责的教师,校长不仅不鼓励表扬,反而向无理取闹的家长屈服,要求教师写检查!

这是哪门子校长!

这样的校长,只能毁了学生,毁了教师,毁了学校,毁了教育!

网络上一片声的感叹教师“佛系”,现在我们应该知道,教师何以佛系了吧!

虽然,社会大环境——有事就让学校、教师担责,可是,作为一校之长,不敢主持公道,只知道随世俗欺软怕硬,也把猫头瞄准教师,这让人情何以堪!

教师出路何在!

教师惩戒权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

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

《规则》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

明确教师可以根据程度轻重,

对学生实施一般教育惩戒、

较重教育惩戒或严重教育惩戒,

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

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