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怨学生可开除学籍,如果是老师的行为逼迫学生辱骂老师,那又另当别论,总之,谁骂谁都是不对的,看谁先辱骂当严肃处理。
教育学生老师不能惩戒,又不能任由其无法无天,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老师可以行使惩戒权。
说到教育中的惩戒,一部分人把惩戒等同了体罚。其实,«教师法»中规定的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并没有规定老师不可以惩戒学生。现在一部分老师害怕行使惩戒权,担心是在体罚学生。惩戒和体罚关键是如何把握这个度。即使老师拥有惩戒权,也要谨慎使用,超过了度就会变成体罚,这是很多老师不愿意使用惩戒权的原因。
在对学生进行管教过程中,说服教育仍然是最重要的,很多同学都能够通过说服教育改正自己的错误,但有极个别的同学不服管教,说服教育对他们视乎不起作用,但又不能不管他们,更不能让他们无法无天,该如何办呢?教师的惩戒能够发挥很好的作用。
回想我们读书的时候,老师手中拿的一根细竹条,也称小教鞭,当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或者犯错误了,老师会把学生叫到办公室去,先是说服教育,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老师也会用细竹条打手板,这让学生更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以后的学习中能够引以为戒,毕竟这不是很光彩的事情,以后学生很少犯同类错误。
现在也很少看到老师的小教鞭,老师在教育学生时都是以说服教育为主,针对调皮学生的教育,很多老师都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惩罚了学生,又担心学生家长找到学校理论,希望有关部门尽早出台惩戒法,让老师明白惩戒和体罚的临界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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